十堰广电讯(全媒体记者 明佳)8月5日,首届“陕鄂边际开放合作示范区”游泳比赛将在白河县城关镇拉开序幕。
据悉,该比赛由中共白河县委、白河县人民政府主办,白河县文旅广电局、郧西县文化和旅游局、白河县教体科技局、白河县城关镇人民政府承办,快来抢先了解超全赛事信息吧!
一、参赛范围
面向社会各游泳协会、游泳俱乐部、社会组织、相关企事业单位,以参赛队的形式自愿报名,规模约200人。
二、时间地点
时间:2023年8月5日上午09:00时。
地点:白河县城关镇河街滨河广场、汉江画廊景区段。
三、项目设置
比赛项目为汉江横渡竞速赛,不限泳姿;起点为上游河街滨河广场,终点为下游汉江画廊码头,线路全长约1000米。
四、参赛组别
(一)A组
男子青年组:18岁-40岁(1983年1月1日-2005年12月31日)。
(二)B组
男子中年组:41岁-60岁(1963年1月1日-1982年12月31日)。
(三)C组
女子青年组:18岁-40岁(1983年1月1日-2005年12月31日)。
(四)D组
女子中年组:41岁-60岁(1963年1月1日-1982年12月31日)。
五、参赛办法
(一)参赛队组成
1.比赛以参赛队的形式报名,不接受个人报名,限报20支参赛队,以组委会收到参赛队报名表的先后顺序为准,报满即止。
2.每个参赛队最多由12人组成,其中领队1人、联络员1人、男运动员6人、女运动员4人。
(二)参赛要求
1.白河县首届“陕鄂边际开放合作示范区”游泳比赛仅限成人参赛,年龄在18岁至60岁的男、女运动员,出生日期以参赛运动员的二代身份证为准。
2.参赛队须按各组别参赛人数要求选派运动员参赛,每个参赛队A组限报3人、B组限报3人、C组限报2人、D限报2人。
3.各参赛队运动员以报名表为准,报名后不得更改。
(三)身体健康要求
游泳比赛是一项负荷强度较大的竞技运动,对参赛者身体状况有较高的要求,参赛者应身体健康,有长期参加游泳锻炼或训练的基础。如有高血压、心脏病、脑血管疾病、糖尿病及妊娠妇女等不适宜参加体育运动的,禁止报名参加。
六、竞赛办法
(一)竞赛规则
参照执行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下发的各有关竞赛规定及本次比赛组委会其它规定。
(二)比赛流程
1.运动员须按照竞赛日程规定的时间,提前15分钟到检录处检录,并编印竞赛号码,超过检录时间10分钟未到,按弃权处理。
2.检录完毕后,由检录裁判员带领至比赛起点。运动员更衣,做下水前准备活动,并将衣物、鞋袜装入拉绳包内,交给工作人员带至比赛终点。
3.在起点处,由发令裁判员宣布各就各位,运动员在出发浮台上列队准备,听到枪响(鸣笛)后,运动员方可入水,入水姿势不限。
4.运动员横渡至北岸,须经过折返标志绕行,方可向终点游进,未经过折返标志则比赛成绩无效。
5.比赛使用人工计时,运动员到达终点用身体任意部位碰触终点浮台即停止计时。
七、录取名次及奖励办法
(一)单项奖
对参赛运动员30人以上的组别录取前12名,对参赛运动员在30人及以下的组别录取前6名,参赛运动员不足6人则取消该组别比赛,各组别各名次均颁发奖金(人民币,单位:元)与证书。
(二)团体奖
1.比赛设团体奖,各组别按照参赛运动员成绩自高至低计团体积分,以各组别获得积分之和从高到低排名,设团体第一名、团体第二名、团体第三名各1名,分别颁发奖金(人民币,单位:元)与奖牌。
2.如团体积分相同则获得单项第1名多者名次列前,如获得单项第1名相同则获得单项第2名多者名次列前,以此类推。
八、竞赛日程
九、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8月1日12:00时截止。
(二)联系人
1.报名联系人:马余潇 18791560580。
2.组委会联系人:谢佼频 15319806085。
(三)报名要求
各参赛队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将电子版报名表、运动员身份证扫描件、运动员近1个月体检报告(县级及以上医院)扫描件、免责声明扫描件,发送至组委会;电子邮箱:851774955@qq.com。(请用浏览器打开,下载附件)
附件1:游泳比赛免责声明.docx
附件2:游泳比赛报名表.docx
编辑:张正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