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周起,持有A1、A2、B2驾驶证的市民,可直接申领普货从业资格证。
为深入推进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改革,进一步降低道路货物运输从业人员负担,简化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申领手续,切实便利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就业、择业。根据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印发《关于推进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改革的通知》要求,7月24日起,十堰市普通道路货运驾驶员只需持身份证和机动车驾驶证等材料,即可到市政务服务中心交通运输窗口,直接申领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
据了解,为进一步深化道路货运领域“放管服”改革,减轻从业人员经营负担、便利从业就业,今年6月30日,交通运输部联合公安部印发《关于推进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改革的通知》,将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安全驾驶理论内容纳入大型货车(B2)、重型牵引挂车(A2)驾驶人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简化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申领手续。此举意味着,申请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的人员,无需再参加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单独组织的培训考试,就可凭取得的相应机动车驾驶证,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直接申领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
据介绍,已取得A1、A2、B2车型机动车驾驶证拟申请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从业人员,可通过交通运输部微信公众号、互联网道路运输便民政务服务系统、微信小程序“道路运政一网通办”、湖北省政务服务网线上申请,也可到十堰市政务服务中心交通运输局窗口线下申请,提交身份证、机动车驾驶员证(正副本)、近期2寸免冠白底彩色电子证件照(尺寸为:626*413px或567*390px)等相关证明材料。经审核符合申领要求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时发放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电子证件。
市道路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将督促指导全市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严格落实《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大纲》,将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安全驾驶理论内容纳入大型货车(B2)、重型牵引挂车(A2)驾驶人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教学培训。对发现驾驶培训机构减少培训项目和学时的,依法严肃查处,确保培训质量。同时,做好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件补发、换发、变更、注销等服务事项“跨省通办”,进一步提升办理便捷度。(秦楚网 记者 罗伟 通讯员 巩灵芝 特约记者 陈浩然 实习生 葛丽)
编辑:张红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