甄先生收到的快递面单上印有“扫码领奖”二维码。
“快递单上附有二维码,旁边写着‘扫一扫随机抽取一箱大米’,但扫码后发现弹出的是各种小广告。”近日,市民甄先生向十堰晚报秦楚网新闻热线8110110反映这一闹心事。
市民:“扫码领红包”其实是广告
“最近送来的快递包裹上几乎都有一个二维码,有的写着扫码领红包,有的是可以抽手机,但扫了之后发现根本没有奖品,就是各种促销广告。”甄先生说,最近他收到的中通、圆通和韵达快递面单上都有二维码,而且扫码后领奖需要填写姓名、手机号等个人信息,有信息泄露风险。
记者随机扫码后,页面显示“领取一箱大米”,但是需要输入手机号和地址。还有的快递面单上的二维码扫完后出现的是教育机构的推广页面,随后引导用户填写姓名、邮箱、手机号等进行注册。
“不应该让快递单变成野广告的温床。我在网上看到过相关报道,有人已经上当受骗。”甄先生担心地说,以前“扫码领礼物”只出现在街头,现在出现在快递单上,流传面更广。
记者将该情况反映至中通、圆通和韵达等快递公司客服,但对方都没有对此作出正面回应,也说不清楚这些广告是谁印上去的,一些快递驿站的负责人对此也是含糊其词。
律师:此举涉嫌侵权
湖北无为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晶晶表示,这些二维码打着“抽奖”的名义,实际是诱导消费者办理电话卡、购买商品,还有套取个人信息之嫌。即便部分二维码扫码抽奖为真,也是把极低的中奖率隐藏在人们很少打开的下拉式菜单中,消费者几乎无法抽中包装上承诺的奖品,而是抽到一些来路不明的低价商品,所以大家千万别领。
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消费者同意。“这种‘扫码领奖’的行为显然对消费者造成了误导,如果是诱导消费者购买商品或服务,涉嫌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如果是诱导消费者填写个人信息,那就涉嫌侵犯消费者个人信息受保护的权利。”
李晶晶认为,如果是发布广告行为,广告主和广告制作方、发布方要对发布广告的真实性负责,否则同样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十堰晚报 记者 王琪 实习生 马彬玉)
编辑:张红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