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广电讯(全媒体记者 耿吉国 通讯员 贺兴) 近日,郧阳区检察院对某药店经营者因销售假药罪、妨害药品管理罪作出不起诉决定后,向区市场监管部门提出了对该经营者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的检察意见,形成刑事司法和行政执法闭环。
近两年来,郧阳区检察院认真落实最高检关于推进“行刑”反向衔接有关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积极作为,与行政执法部门沟通协作,发挥“两法衔接”信息共享中心的作用,共同推动形成工作合力,促进“行刑”反向衔接工作规范化,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对作出不起诉后需要给予行政处罚或党纪政纪处分的案件,移送有关政府职能部门或纪检监察机关。2023年以来,不起诉案件移送行政机关行政处罚93人,移送有关机关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6人。
下一步,郧阳区检察院将充分发挥“两法衔接”信息共享中心的纽带作用,落实“行刑”反向衔接,推动“府检”联动、与行政职能部门一道共同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助力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打造郧阳依法治区工作新亮点。
编辑:万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