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广电网评论员 陈新
祸患可销于未萌,祸患常积于忽微。
11月16日,记者从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了解到,根据《十堰市成功避险奖励办法(试行)》相关规定,我市拟将许艳丽、王永录等9人作为十堰市2023年第二批地质灾害成功避险奖励对象给予现金奖励,奖励金额为2000元/人。
今年夏季以来,我市雨水多,地质灾害频发。他们9人提前发现了自然灾害险情,并让36人成功避险,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许艳丽、王永录等9人点赞!
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十堰是自然灾害较为严重的地区之一,灾害种类多,分布地域广,发生频率高,造成损失重。特别是受气候和环境的影响,地质灾害频发,容易发生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风险点多达2000多处。必须时刻保持忧患意识、敬畏心理,做到未雨绸缪,努力认识灾害规律、最大限度降低灾害损失。
安全无小事,责任重于山。防范地质灾害风险重在基层,力求“严”“细”“实”。要建立多维梯度的问询机制,实现群防群治联动。一是值班干部、基层党员、一线干群,在极端天气面前,要随时询问了解灾害预防准备情况,询问了解包联点的灾害情况,询问了解预警信号、撤离路线、避灾场所、所在地负责人员联系方式等情况,提高防灾减灾能力。二是围绕灾害重点区域和重点问题采集、建立地灾防治信息数据库,问最危险的区域、隐患在哪?问最应该撤离的人员在哪?三是构建三级协调处置平台,确保人民群众安全,强化“隐患点+风险区”双控措施,预警信息精确发送到受威胁群众,对可能成灾、威胁群众生命安全的隐患点,及时采取转移避险措施,组织群众远离风险区;加强“人防”和“地哨”力量,采取“人防+技防”等手段,24小时监测,对重点区域,全天候加强预警,一直到预警解除。未雨绸缪胜过亡羊补牢。
让我们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增强忧患意识,居安思危,切实保障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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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