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广电讯(全媒体记者 耿吉国 通讯员 姚强)“通过参与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切身感受检察机关依法规范履职,检察官巡回检察工作做得实、做得好,我为他们点赞!”人民监督员韩盼盼参加十堰市郧阳区检察院组织开展的社区矫正巡回检察监督活动后评价道。
11月22日,郧阳区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全程参与社区矫正巡回检察监督,“全过程、零距离、亲历式”参与社区矫正监督。
这次巡回检察以“日常+专门”相结合的方式开展,通过听取报告、查阅台账、调取档案卷宗、查看手机定位以及走访谈话等方式,对部分司法所日常监管措施执行、教育帮扶工作落实、请销假制度执行、信息化核查监管等工作开展日常监督检察。对社区矫正对象在矫正期间是否有重新犯罪、脱管、漏管,是否有被训诫、警告、暂予监外执行、假释的情况开展专门检察。
2023年以来,郧阳区检察院办理社区矫正检察案件9件,书面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9份,采纳9份。在办案过程中,通过邀请人民监督员全过程参与监督,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广泛收集意见和建议,汇聚各方合力,做实做细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
下一步,郧阳区检察院将继续严格执行人民监督员制度,坚持全过程人民监督,持续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提升司法公信力。同时,进一步发挥社区矫正中心检察官办公室作用,加强与司法行政机关的沟通联系,对发现的社区矫正人员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监督纠正,防患于未然,推动社区矫正工作走深走实。
编辑:万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