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广电讯(全媒体记者 李璐 通讯员 蔡锋)为弘扬宪法精神,普及宪法知识,增强青少年的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12月5日,郧阳区一中邀请学校法治副校长、郧阳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董可飞到校参加升旗仪式,并开展国家宪法日宣传教育活动。
伴随着嘹亮的国歌,五星红旗冉冉升起,校长毛士文向董可飞颁发了法治副校长聘书,并合影留念。法治副校长董可飞做国旗下讲话,他向师生们介绍了国家宪法日的由来,围绕宪法与国家、宪法与社会、宪法与个人等方面,讲述了宪法的重要意义。他结合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例,为学生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教育课,教育全体学生,一要敬畏法律,不做“无畏的莽夫”。二要遵法守法,不做“冲动的魔童”。三要依法用法,不做“沉默的羔羊”。
活动最后,全体师生一起开展宪法诵读,用整齐有力的声音,表达了对宪法的尊崇,展现了坚定的法治信仰。升旗仪式结束后,郧阳区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人员向同学们发放了普法宣传资料,让学生们了解法律知识,争做守法公民。
据了解,此前郧阳区人民检察院联合郧阳区一中开展了宪法知识竞赛,让宪法知识和各项法律法规深入学生心中。郧阳区一中还采用电子屏、校园广播、黑板报、手抄报等多种形式开展国家宪法日宣传教育活动。
通过宣传教育,增强了师生的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引导学生心怀敬畏、遵纪守法,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真正做到心中高悬法律的明镜,手中紧握法律的戒尺。
编辑:董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