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业分时电价新政5月1日实施,政策解读来了

时间:2024-04-23 11:02 来源:十堰广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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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广电讯(全媒体记者 耿吉国 通讯员 李云雁根据《省发改委关于完善工商业分时电价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鄂发改价管[2024]77号)相关要求,我省自2024年5月1日起,执行新的工商业分时电价机制

近日,记者走访国网十堰供电公司了解到,与原分时电价政策相比,新政策工商业分时用电概括为“三变三不变”。

“三不变”

维持政策实施范围不变,维持峰、平、谷时长不变,维持电价浮动系数不变。

三变

一、白天高峰变平、谷。将原9点至15点作为高峰时段的6个小时调整为平段和低谷时段,即午间光伏大发的12点至14点设置为谷段,其他日间4个小时设置为平段。以2024年4月份公布的1至10千伏两部制电价用户为例(不含基本电费):调整前9点至15点均是高峰电价0.9676元/度,调整后9点至15点分为平段和低谷两部分,加权计算的平均电价降至0.5881元/度,降低0.38元/度。

二,平、谷时段有连贯。新政策8小时的平段、8小时谷段交替分布,谷、平、谷、平16个小时保持连续性,有助于企业连续性安排生产,有效地减少降低设备启停次数。

三,季节性尖峰时段有区分。夏季7、8月20至22点为尖峰,其余季节前移至18点至20点,促进新能源消纳。

国网十堰供电公司营销部副主任蒋蓉介绍,用电容量在100千伏安及以上的工商业用户用电执行分时电价,电气化铁路牵引用电、商业用电和机关、部队、学校、医院、城市公共照明等非居民照明用不执行分时。

新的分时电价政策通过调整峰谷分时时段分布,旨在更好地发挥分时电价政策价格杠杆作用,引导用户削峰填谷,平衡全省电网用电负荷,提高电力系统运行效率,保障湖北电力安全稳定供应,促进能源绿色低碳发展。

工作人员建议,执行分时电价的工商业用户企业,根据新的分时电价政策合理调整生产时间,降低用电成本。

新方案实施后,我省工商企业白天生产用电电费更高的惯例将改变。按照新方案,原来9:00-15:00这6个小时由高峰下调为4小时平段、2小时低谷,平段和低谷基本覆盖了白天用电量较大的时段,工业用户在白天正常生产时间可享受平价电和低价电。

编辑:陈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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