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广电讯(全媒体记者 耿吉国 通讯员 郑旭宴 温珉玥)浪河属汉江中游上段一级支流,是南水北调核心水源区的重要源流。4月29日,市人民检察院、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负责人一行,先后深入浪河支流四道河、浪河镇污水处理厂、浪河国控断面等点位,实地察看浪河流域水质、水情、水量和周边生态卫生状况,对河道管理保护、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等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现场督导,进一步发挥“河湖长+检察长”机制作用。
十堰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少军表示,要进一步压紧各级河湖长制工作责任,用好刑事打击、行政处罚、民事公益诉讼等手段,拓宽发现问题的渠道,建立长效管护机制;持续加大巡河、护河力度,强化日常巡查,做好风险管控与排查,坚持“当下治”和“长久立”相贯通;强化协同观念,推动多方协作配合,充分用好跨区域跨层级协作机制,实现流域联防联控,上下游协同管护,打造“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的幸福河、健康河。
编辑:张红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