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广电讯(全媒体记者 李姿瑾 通讯员 王慧)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开展医疗联合体建设试点工作的相关要求,实现业务协作、人才培养、资源共享和共同发展的目标,5月16日,十堰市太和医院与上海市东方医院签订医疗联合体战略合作协议。上海市东方医院院长、同济大学副校长、中科院院士陈义汉,十堰市太和医院党委书记罗杰,党委副书记、院长唐以军出席签约仪式。
会议由罗杰主持。签约仪式上,唐以军就太和医院发展历程、专科特色以及近年来发展取得的成绩等方面进行了介绍和交流。
据了解,此次签约将推进两家医院在技术提升、互通诊疗、临床培训、学科建设及科教工作等方面的深度合作,充分发挥人力资源、提升医疗服务能力、推进智慧医院建设、实现区域资源共享,构建人才、业务、信息、服务绿色通道,实现两家医院互联互通,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签约仪式上,陈义汉、唐以军共同签署医疗联合体合作协议。
陈义汉在讲话中对太和医院高质量发展所取得的成绩给予了高度肯定,并介绍了上海市东方医院情况,他说,与十堰市太和医院签订医疗联合体战略合作协议,是推动卫生健康一体化发展的具体行动,将进一步丰富特色医联体模式内涵。希望双方以此为契机,加强交流、凝聚共识,实现“上下联动、质效提升、共建共赢”合作目标,让更多优质医疗资源服务人民群众,为医疗卫生事业作出更大贡献。
编辑:朱君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