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广电讯(全媒体记者 黄亮)6月8日上午,十堰城区住房“卖旧换新”活动正式启动。
为扩大住房消费,激活市场活力,我市开展商品房“卖旧换新”活动,以促进一二手住房市场联动,推动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据悉,本次活动由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协会、市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协会联合倡议,协会内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按自愿原则均可参与。参与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需提供新建商品住房作为“卖旧换新”活动的房源,明确房源基本信息、销售价格及活动方案;承诺给予在本企业项目参加“卖旧换新”活动的新、旧房买受人一定金额的补贴。参与的房地产经纪机构承诺,对于参加住房“卖旧换新”活动的旧房买受人,置业佣金不超过房屋交易总价的1%。
“这次购房一共享受到了3万元的房屋补贴,真是太好了。”市民瞿女士成为十堰城区第一个享受到住房“卖旧换新”红利的购房者。
湖北翔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积极响应这一活动,在活动期间内,先卖旧房后买翔龙地产在售新房的购房者及先买新房后卖旧房的购房者均可享受补贴政策。
湖北翔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补贴政策活动
(一)申请条件:
对在2024年6月8日至9月30日期间,出售原有住宅(登薄时间)并在翔龙地产参与商品住房“卖旧换新”活动的房地产项目购买普通新建商品住房且网签的,对购买该套二手住房(以下简称旧房买受人)的及新房买受人给予一定金额的补贴。
(二)补贴标准:
1.对购买翔龙地产项目新房的购房者按照签订的购房合同房屋面积给予补贴:
(1)购房面积在100㎡(含100㎡)以下可享受企业购房补贴2万元。
(2)购房面积在101至130㎡(含130㎡)可享受企业购房补贴3万元。
(3)购房面积在130㎡以上(不含130㎡)的可享受企业购房补贴5万元。
购买新房的补贴从购房款中直接扣减(优惠)。
2.对旧房买受人按照房屋不动产权证件面积给予补贴:
(1)购买的二手住房面积在100㎡(含)以下的,企业给予旧房买受人补贴5000元。
(2)购买的二手住房面积在100㎡(不含)以上的,企业给予旧房买受人补贴1万元。
旧房买受人补贴由企业支付。
通过开展商品住房“卖旧换新”工作,将会更好地激发房地产交易市场活力,建立住房梯次消费结构,更好的满足居民多元化的住房需求。
编辑:徐臣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