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份,全市交通运输执法部门通过市县联动、路警联合、集中夜查等方式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共查获67台涉嫌非法营运车辆。
案例1:6月25日20时40分,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一大队执法人员在武当山机场巡查时发现,鄂C27Y61丰田牌小轿车停在机场航站楼前,一名乘客正在下车。经询问得知,该车车主及驾驶员均为黎某某。当日20时03分,黎某某通过“滴滴出行”接到网约车订单,行程是从十堰城区广东路到武当山机场,到达目的地后通过“滴滴出行”收取40.73元车费,乘客所述与其一致。执法人员进一步检查黎某某手机发现,黎某当天已完成4个“滴滴出行”网约车订单,共收取77.1元车费。由于该车未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黎某某涉嫌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执法人员依法暂扣车辆。
案例2:6月26日16时43分许,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二大队执法人员在江苏路巡查时发现,鄂CD56600疑似从事非法营运。经查,该车驾驶员孙某通过“滴滴出行”接单,行程是从朝阳路泰山·阳光庭院到江苏路东正国际,到达目的地后收取7.35元车费。由于该车未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孙某涉嫌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执法人员依法暂扣车辆。
案例3:6月24日15时33分,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三大队执法人员在高铁十堰东站巡查时发现,豫GR03K6东风牌小汽车正在上客。经查,该车驾驶员刘某经人介绍招揽到5名乘客,行程是从高铁十堰东站至郧西县,约定到达目的地后支付250元车费。该车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刘某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执法人员依法暂扣车辆。
案例4:6月24日19时05分,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机动大队执法人员在火车站北广场周边巡查时发现,鄂CS8712大众牌小汽车正在上客。经询问,该车驾驶员戢某某在火车站北广场地下通道出口招揽到这两名乘客,双方约好到达目的地房县后收取每人50元车费。该车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戢某某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执法人员依法暂扣车辆。
十堰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提醒,请广大市民不要图一时方便乘坐没有营运资质的“黑车”。如发现违规营运行为线索,请保留好相关证据,及时告知辖区交通运输执法部门,或拨打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12328进行投诉。
编辑:张红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