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保护成效突出,湖北对十堰两地各奖励300万元

时间:2024-07-05 08:44 来源:湖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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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奖金80000000元,湖北省对15个耕地保护成效突出县(市、区)进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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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日报讯(记者刘胜、通讯员丁晓东)近日,我省严格按照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细则,对全省103个县2023年度耕地保护情况进行考核,15个考核优秀的县共获80000000元奖励,奖金分别为800万元到300万元不等。

根据考核情况,耕地保护面积180万亩以上的监利、天门、枣阳、公安和潜江等5个县(市)获奖金800万元;耕地保护面积80万-180万亩的松滋、当阳、洪湖、黄梅和南漳等5个县(市),获资金500万元;耕地保护面积20万-80万亩的孝南、竹山、赤壁、云梦和丹江口等5个县(市、区)获奖金300万元。

2022年,省政府印发《湖北省耕地保护资金管理办法》明确,省级财政每年安排耕地保护资金用于激励耕地保护成效突出的县(市、区)。激励资金主要用于农田基础设施后期管护与修缮、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永久基本农田建设与保护、其他耕地保护管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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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是全国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首考”之年。湖北作为全国基本农田保护发祥地,各级党委政府层层签订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状,2023年以来,全省发起“非粮化整治”和“找地运动”,找回流失耕地144万亩,坚决守住6925.25万亩耕地和5950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两道红线。

此次考核评价标准为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完成情况、耕地占补平衡和进出平衡落实情况、年度变更调查质量情况、违法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情况等,与国家对我省考核标准相同。评价依据主要为省对县(市区)的耕地保护责任制考核数据。

省自然资源厅要求,各地要以先进典型为榜样,严格履行耕地保护责任,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为保障全省粮食安全作出更大的贡献。

编辑:陆兴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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