聂汉平:强化党纪学习教育 争做遵规守纪标杆

时间:2024-07-25 09:53 来源:十堰广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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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纪检监察机关肩负维护党的纪律的重要职责,必须在深入学纪、严格执纪、带头守纪上坚持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一、以更高标准抓学习,确保学到位、学透彻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恪守的行为准则,也是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问责的重要依据。党纪学习教育开展以来,十堰市纪委监委坚持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努力在自觉遵守和维护党的纪律上有新提升。

一是原原本本学。结合机关“干部能力素质提升年”活动,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举办读书班、领导干部上讲台、知识测试等形式,逐章逐条学习《条例》。紧扣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进行专题研讨。将《条例》纳入党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学习内容,促进党员干部准确把握《条例》的主旨要义和实践要求,进一步明确日常言行的衡量标尺。

二是融会贯通学。坚持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结合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巡视巡察等工作实践,带着问题和思考钻研《条例》,把新增加、新调整的条款理清楚,把为什么修订、改了哪些地方、修订背后的深意等想清楚、弄明白,进一步提高依规依纪依法履职水平。把学习《条例》和学习纪检监察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结合起来,促进学规、学纪、学法同步加强、整体提升,做到全面掌握、规范使用。

三是联系实际学。系统分析党的十九大以来全市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和案件情况,深入查摆纪检监察干部在遵守六大纪律方面的短板和不足,提出对策建议,促进整改提升。综合运用观看违纪违法干部忏悔录和警示教育片、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等形式,组织党员干部开展案例教育,增强纪律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用好教育整顿成果,有针对性地加强警示教育,深入开展以案说德、以案说法、以案说纪、以案说责,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二、以更强担当履好职,坚决把纪律挺在前、严到位

坚持学有所思、学有所悟、学有所用,把党纪学习教育和当前工作紧密结合,保持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准确规范执行党的纪律,切实维护纪律的刚性、严肃性。

一是围绕“两个维护”强化政治监督。《条例》在总则中完善保障党中央政令畅通的纪律条款,将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行为由违反工作纪律调整到违反政治纪律;充实“政绩观错位,违背新发展理念、背离高质量发展要求”的处分规定,将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行为由违反群众纪律调整到违反政治纪律,等等,体现了把“两个维护”贯穿始终要求。要聚焦“两个维护”深化政治监督,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及时发现、着力解决“七个有之”问题,坚决纠治“低级红”、“高级黑”。围绕政治忠诚、政治安全、政治责任、政治立场、党内政治生活,纠正政治偏差,消除政治隐患,推动全市上下步调一致、令行禁止。要牢记国之大者、省之要事,紧盯小流域综合治理、供应链体系建设、城镇和产业“双集中”发展、共同缔造等工作加强监督、跟进监督,着力为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建设保驾护航。牢牢把握守水护水职责使命,将水源区保护作为政治监督主题,在压实责任、推动整改、执纪问责上下功夫,以有力监督护航一库碧水永续北送。

二是突出标本兼治深化正风反腐。《条例》聚焦执纪监督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充实违纪情形,细化处分规定,是执行和维护纪律的基本标尺。要保持永远在路上的清醒和坚定,一刻不停歇地将正风反腐推向深入。巩固拓展整治违规吃喝问题成果,严查吃公函、吃食堂、吃下级等问题,深入查处隐蔽、隐性享乐奢靡问题。督促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及时纠正不良倾向。从领导机关抓起、从领导干部改起,督促党员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深化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专项整治。紧盯精文简会、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规范政务应用程序等内容,重拳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推动干部集中精力抓落实。紧盯重点问题、重点领域、重点对象,聚焦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加大查处力度,严格纪律执行,对违反党规党纪的问题,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

三是聚焦群众关切深化集中整治。《条例》充实完善对乡村振兴领域、社会救助领域、漠视群众利益违纪行为的处分规定,有利于推动党员干部更好践行根本宗旨、贯彻党的群众路线。要坚持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就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推动反腐败向基层延伸,着力惩治“蝇贪蚁腐”,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紧盯乡村振兴、民生痛点难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扫黑除恶等领域,选准小切口开展集中整治,严肃查处贪污侵占、截留挪用、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问题,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把监督、办案、整改、治理结合起来,督促推动各基层单位健全管理制度、堵塞制度漏洞,推动办成一批群众看得见、能感知的实事好事。

四是坚持严的基调加强纪律建设。始终把党的纪律挺在前面,把规矩立起来、严起来。以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督促党委(党组)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延伸学习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坚持经常性和集中性教育相结合,加强对新提拔干部、年轻干部、关键岗位干部等重点对象纪律培训,增强针对性、实效性。推动“三个区分开来”具体化、规范化,进一步落实容错纠错措施,常态化做好澄清正名工作,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旗帜鲜明为干部撑腰鼓劲。严格执行责任清单、约谈提醒、履责报告等制度,推动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监管职责同向发力,形成各负其责、统一协调的责任格局。健全重点领域重点问题问责提级审核、案件评查制度,发布指导案例,精准规范用好问责利器。

三、以更严要求树形象,努力作表率、当标杆

对标“绝对忠诚、绝对可靠、绝对纯洁”要求,把党纪学习教育作为巩固主题教育和教育整顿成果的有力举措,争取在自觉遵守党的纪律上有新进步、新提升。

一是筑牢政治忠诚。《条例》在总则中增写“坚持自我革命”、“坚守初心使命”等内容。要坚持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问题摆进去,带头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把学习《条例》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紧密结合,作为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主题主线,在真学真懂真信、深化内化转化上持续用力,永不止步地纯洁思想、筑牢忠诚。

二是强化自我约束。从教育整顿情况看,对党章党规党纪不了解、不上心、不掌握的情况在纪检监察干部中依然不同程度存在。有的干部自认为是党规党纪的行家里手,放松了学习要求,实际上是似懂非懂、一知半解;有的认为学党纪就是背条文,学用脱节,在实际工作中不善于运用;有的以执纪者自居,只要求别人不要求自己,等等。要真正从思想上重视起来,发扬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以《条例》为标尺从严从实检身正己,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和行动,常态化检视自身突出问题,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者零容忍,坚决做到打铁必须自身硬。

三是健全严管体系。坚持抓在经常、严在日常,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结合《条例》规定,进一步查找梳理纪检监察权力运行风险,找准背后的深层次原因,抓到底、改到位、治到根,不断健全权力运行机制和管理监督体系,确保执纪执法权正确行使。严格执行《纪检监察干部网络行为十条禁令》《湖北省纪检监察干部行为规范》,主动接受党内和社会各方面监督,常态化开展谈心谈话和家访活动,全面掌握干部思想状况,对不适合在纪检监察岗位工作的干部及时调整,锻造“纯度”更高、“成色”更足的铁军队伍。

(转自中共湖北省委主办的《政策》杂志2024年第7期  作者:中共十堰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聂汉平)

编辑:张红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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