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后,我还能继续缴纳住房公积金吗?
一、60岁的王先生,已经办理了退休手续,还想继续缴纳住房公积金,这种怎么办理呢?
回复: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规定,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根据国务院《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
王先生已达到退休年纪,不再是单位的在职职工,不应再继续缴纳住房公积金。
二、既然退休后无法继续缴纳住房公积金,那怎么提取住房公积金呢?
回复:缴存职工退休后,可以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余额(含个人单位缴纳部分及利息)。
需要注意的是:
1、缴存人有公积金贷款未结清的,不能办理该提取业务;
2、缴存人在销户提取前应与所在单位核实公积金缴存情况,确保足额缴存,且账户封存。;
3、退休提取可以通过湖北省政务网、微信公众号及网上营业厅等渠道申请办理。
微信公众号、网上营业厅办理指南
登录:“十堰住房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号或“网上营业厅”选择我的账户——退休提取,点击我要提取,按提示输入账号密码。
注:若之前未绑定银行卡,需先进行银行卡绑定,再办理提取业务。银行卡必须为I类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