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观察、开门、下车,这几个看似简单的动作,稍有疏忽就有可能上演“开门杀”,导致他人受伤甚至死亡。近日,成都一网友发视频称,自己骑车遭遇一辆网约车“开门杀”摔倒受伤,但网约车及乘客竟然全部走掉,事件引发网络热议。
警方通报:司机主责,乘客次责
9月10日,“成都龙泉驿公安”公众号发布警方通报。经调查认定,网约车司机刘某某在该交通事故中承担主要责任,网约车乘客蒋某承担次要责任,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徐某、搭乘人赵某某不承担事故责任。
警方提示:机动车在道路上需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及行人通行。发生交通事故,应保护现场、抢救伤者、报告交警。搭乘车辆,开关车门要注意前后方来车情况,确认安全后才可打开车门,避免因疏忽大意导致事故发生。
此前已有类似案例
网约车司机主责判赔82万!
不久前,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就审结了一起因网约车乘客“开门杀”导致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一日傍晚时分,乘客小阳(本案中所涉人名均为化名)在平台叫到一辆网约车。临近目的地,在路口依次停车等候红绿灯时,小阳想下车。在征得网约车司机王先生同意后,小阳从后排打开右侧车门。而此时,驾驶电动自行车的小李恰巧从非机动车道经过,车门与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小李跌倒受伤,被送往医院救治。
经司法鉴定,小李颅脑损伤,构成八级伤残;外伤性癫痫(中度),构成六级残疾。
经交警部门认定,司机王先生承担本次事故主要责任,乘客小阳承担次要责任,电瓶车车主小李无责任。
本案中,网约车司机没有在合适的地点停车,并提醒乘客开门时注意后方来车情况;乘客作为开门行为的实施者,没有尽到注意观察避免危险的义务。
最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赔偿受害人19.8万元;网约车司机对此次事故承担70%责任,赔偿受害人82.1万余元,网约车公司对司机的上述赔偿承担连带责任;乘客承担30%责任,赔偿受害人35.2万余元,对该部分,网约车公司无需承担连带责任。
如何避免“开门杀”?
1.养成良好的停车习惯
临时停车时,切勿将车辆停放在行车道上,而应紧靠道路右侧,尽量避免开车门影响其他车辆通行。
2.从后视镜观察后方来车情况
驾驶人下车时应先从后视镜观察路况,再慢慢打开车门,千万不要一把推开。一旦发现周围有情况,应立即关闭车门。
3.乘客下车要注意车外情况
驾驶人应提前提醒乘车人,特别是后排乘客,在开门下车前务必注意观察车辆周围是否有来往的行人及车辆,确认安全后再下车。除驾驶人外,乘车人应尽量从右侧车门下车。
4.避免“开门杀”事故有技巧
· “荷式开门”法:
驾乘人员可用距离车门较远的那只手开车门,也就是左门用右手开,右门用左手开。当使用离车门较远的那只手开门时,人的上半身会自然而然地向外转,从而能及时观察到来往车辆、行人。
· “两段式开门”法
驾乘人员开车门时,不要一下全部打开,而应先打开一个小缝,随后扭头向后观察后方情况,确认安全后再推开车门。略微打开的车门,可以起到主动示警的作用。
骑行人员要注意
1.经过车辆时减速慢行
驾驶电动自行车经过停在路边的车辆时,应减速慢行,并特别注意刚停下的车辆及正在打双闪灯的车辆,以防车门突然开启。
2.走非机动车道
非机动车要走非机动车道,若无非机动车道,应靠道路右侧通行,并佩戴安全头盔。
3.保持与车辆的横向距离
大部分汽车车门的打开宽度在80—100厘米之间,为确保安全,驾驶电动自行车时应与车辆保持1米以上的横向距离。
停车开门需谨慎,多一个动作,少一分危险,莫让车门成“凶器”。
编辑:万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