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假期,是举国欢庆的时刻,也是亲朋好友相聚的良机,随着聚会的增多,酒驾、醉驾风险随之增加,为确保广大市民的出行安全,交警在这个假期里加大了,对涉酒驾驶的查处力度。
10月1日至7日,十堰交警在全市开展“酒醉驾”集中整治行动,共查处酒醉酒驾77起。
10月1日13时许,闻某驾驶鄂C080**小型汽车,驾车沿着316国道行驶至大路河医院附近路段时,被四大队执勤民警拦停例行检查,发现驾驶人闻某有酒后驾驶嫌疑。经现场使用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闻某呼出气体的酒精含77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另查明:闻某于2019年3月4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警四大队罚款二千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2023年12月06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警四大队行政拘留4日并处罚款二千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2年。此次系第三次酒后驾驶机动车,随后,闻某被带至十堰市公安局办案区接受询问调查。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10月1日20时58分许,秦某驾驶鄂C310**号小型轿车,沿十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白浪东路往六里坪方向行驶,车辆行驶至白浪东路嘉和新世界小区路段时,被六大队执勤民警拦停例行检查,发现其存在酒驾嫌疑。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秦某体内酒精含量为24mg/100ml,已构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
当执勤民警要求秦某出示驾驶证时,秦某直接出示其弟弟秦某某驾驶证,细心的民警现场通过人脸识别查询驾驶人身份信息后,才发现秦某系使用他人驾驶证行为。
经现场询问得知,秦某因驾驶证超分,被交警部门依法扣留,之后一直没有参加满分学习教育恢复驾驶证状态。违法驾驶人秦某已构成驾驶证超分、扣留、逾期后仍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10月2日15时许,陈某驾驶鄂A8W7**号小型轿车,从房县城关镇花宝社区到房县军店镇白鹤湾途经G346国道,行驶至红岩砖厂门前路段掉头时,被十堰房县交警拦停例行检查,经呼气式酒精检测,陈某体内酒精含量为39mg/100ml,已购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交警提醒
只要酒后驾驶车辆,一律严查!严处!严管!
不被查处的终极秘诀就是遵守交规,文明驾驶。
编辑:张红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