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广电讯(全媒体记者 耿吉国 通讯员 鲍欢)“双飞燕”是东风公司知名商标。张湾区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不断加大对侵犯东风公司商标犯罪的打击力度,为企业追赃挽损,营造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
日前,由张湾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涉嫌假冒东风双飞燕商标案宣判,被告人向东风公司赔偿侵权损失50万元。
张湾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梁现成介绍,经过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支持起诉,最终该公司被法院判处罚金,两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民事支持起诉,也得到判决支持,被害人因侵权遭受的损失也得到了全部赔偿。
经查,2020年1月至2022年3月,被告单位在未取得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商标使用授权的情况下,生产假冒东风“双飞燕”“DFCV”商标的驾驶室空壳102台,销售收入462796元,违法所得40800元。
梁现成表示,张湾区人民检察院监督公安机关依法对该公司及相关人员进行立案查处,并引导公安机关围绕犯罪事实侦查取证,审查起诉期间,该院秉承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做好释法说理、矛盾化解、追赃挽损工作,敦促犯罪嫌疑人做好损害赔偿。
东风商用车有限公司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双飞燕”作为具有极高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的商标,是企业的无形资产。近年来,侵犯东风“双飞燕”商标的行为频发,让企业信誉受损。
东风商用车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严莉表示,张湾区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不断加大对侵犯东风商标犯罪的打击力度,有效震慑违法犯罪分子,通过组织供应商参加公开庭审,以案释法,切实提高供应商尊重知识产权、合法诚信经营的意识。
东风品牌知识产权创新成果丰硕,但同时也经常面临被侵权的现状。张湾区人民检察院作为全省知识产权集中统一履职试点单位,对全市知识产权检察工作进行集中统一履职。该院成立了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积极构建“四检合一”综合履职模式,聚焦知识产权保护重点领域和突出问题,以“检察护企”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专项活动,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
张湾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汪朝晖表示,张湾区人民检察院成立了检察护企服务站,开展了保护“东风”知识产权活动,从严打击侵犯东风商标犯罪行为,今年以来批准逮捕2件6人,提起公诉3件9人,监督公安机关刑事立案2件3人,开展民事支持起诉1件,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500余万元。下一步,张湾区检察院将持续落实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坚持能动履行检察职能,为企业创新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编辑:陆兴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