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十堰市文化和旅游局发布《十堰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第六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的公示》,详细内容如下: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一步提升非物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水平,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队伍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湖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有关规定,市文化和旅游局组织开展了第六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申报和评审相关工作。在各县市区及市直有关单位推荐申报的基础上,市文化和旅游局组建专家评审委员会,经材料复核、初评、专家论证等程序,提出周培云等51人作为第六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推荐人选,向社会进行公示。
公示期20天(2024年12月16日至2025年1月4日)。公示期间,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向市文化和旅游局非物质文化遗产科反映(信函以发送日期邮戳为准,电子邮件以发送日期为准)。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并提供佐证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工作(学习)单位、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以便核实查证。凡匿名、冒名或超出公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719—8125672
电子邮箱:2300800045@qq.com
通讯地址:十堰市北京北路52号
附件:十堰市第六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
编辑:陈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