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有奖!郧阳区法院最新悬赏公告

时间:2025-03-30 14:40 来源:郧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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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8日,十堰市郧阳区人民法院发布4条执行悬赏公告,主要内容如下↓↓↓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23)鄂0304民再6号民事判决书,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卢某某与被执行人杨宝林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责令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其未履行。现申请执行人向本院提出悬赏执行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1

被执行人:杨宝林,男,1983年1月26日出生,汉族,现住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车城南路36A号3幢1单元702室。公民身份号码:42038119830126****。

执行案号:(2024)鄂0304执1438号

执行依据:(2023)鄂0304民再6号

执行标的:5312000元

悬赏金额:凡首先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杨宝林可供执行财产线索并执行到位的,按照举报财产执行到位金额的20%予以奖励。对之后同一财产提出举报财产的举报人不予奖励。

执行法院:湖北省十堰市郧阳区人民法院

举报电话:0719-7208009联系人:陈法官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21)鄂0304民初901号民事判决书,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秦某某与被执行人黄华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责令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其未履行。现申请执行人向本院提出悬赏执行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2

被执行人:黄华,男,1973年12月23日出生,汉族,现住湖北省十堰市郧阳区杨溪铺镇青龙泉社区26-3-102室。公民身份号码:42262219731223****。

执行案号:(2024)鄂0304执恢560号

执行依据:(2021)鄂0304民初901号

执行标的:75000元悬赏金额:凡首先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黄华可供执行财产线索并执行到位的,按照举报财产执行到位金额的10%予以奖励。对之后同一财产提出举报财产的举报人不予奖励。

执行法院:湖北省十堰市郧阳区人民法院

举报电话:0719-7208148

联系人:李法官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23)鄂0304民初1070号民事判决书,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张某与被执行人陈泽清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中,责令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其未履行。现申请执行人向本院提出悬赏执行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3

被执行人:陈泽清,男,1972年2月14日出生,汉族,现住湖北省十堰市竹山县城关镇人民路284号。公民身份号码:42032319720214****。

执行案号:(2025)鄂0304执恢76号

执行依据:(2023)鄂0304民初1070号

执行标的:93750元

悬赏金额:凡首先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陈泽清可供执行财产线索并执行到位的,按照举报财产执行到位金额的10%予以奖励。对之后同一财产提出举报财产的举报人不予奖励。

执行法院:湖北省十堰市郧阳区人民法院

举报电话:0719-7208148

联系人:李法官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22)鄂0304民初970号民事调解书,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张某某与被执行人赵孟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责令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其未履行。现申请执行人向本院提出悬赏执行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4

被执行人:赵孟,男,1994年1月18日出生,汉族,现住湖北省十堰市郧阳区青山镇龚家院村。公民身份号码:42032119940118****。

执行案号:(2024)鄂0304执恢78号

执行依据:(2022)鄂0304民初970号

执行标的:46100元悬赏金额:凡首先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赵孟可供执行财产线索并执行到位的,按照举报财产执行到位金额的20%予以奖励。对之后同一财产提出举报财产的举报人不予奖励。

执行法院:湖北省十堰市郧阳区人民法院

举报电话:0719-7590929

联系人:姚法官

编辑:陆兴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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