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开展专项整治,骑摩托车电动车出行,这些行为需注意

时间:2025-07-15 20:30 来源:十堰广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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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广电讯(全媒体记者 陈伟 通讯员 陈芳 杨丽丽7月15日上午,十堰市交管部门在城区集中开展摩托车电动车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其中,对穿拖鞋、不戴头盔、违法载人等不文明驾驶行为进行了重点查处。

7月15日一大早,在城区武当大道与辽宁路交汇处,交警开始设点执法。9时许,一辆载人电动车被拦停。

据了解,电动车只能载12周岁以下、6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且一辆电动车只能载一人,该电动车上除了驾驶人之外,还载有两名未成年人,年龄均未在乘坐电动车的法定年龄范围内,驾驶人存在涉嫌超载、违法载人两种违法行为。

不仅如此,交警还现场指出了这位驾驶人的另一个违法之处——穿拖鞋驾驶电动车。随后,交警给这位当事人普及电动车安全驾驶知识后,并依法开具了网上罚单。

驾驶人表示,为了交通安全和自身的安全,以后不能违法载人,也不能超载,不能穿拖鞋驾驶电动车。

交警孙东林介绍,该驾驶人驾驶电动车涉嫌两种违法行为,考虑其送孩子上课比较着急,暂对驾驶人处于50元以内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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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10时许,交警在同一地点又拦下了一辆白色电动车。驾驶人存在未佩戴头盔、穿拖鞋驾驶两种违法两种行为。虽没对这位驾驶人进行处罚,但交警还是依法进行了拍照取证,并记录在档。

据统计,交管部门当天仅在这一处就先后查处摩托车、电动车和汽车不文明交通违法共50多起。其中,70%为摩托车、电动车驾驶人穿拖鞋、不戴头盔和超载等不文明违法驾驶行为。

编辑:姜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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