尾气排放是否超标 十堰两部门联合开展现场检测

时间:2025-07-15 20:17 来源:十堰广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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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广电讯(全媒体记者 张陈堰 实习记者 雷哲涵 通讯员 罗忠近日,十堰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联合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开展机动车尾气排放整治行动。

上午9时,联合执法人员在城区白浪东路和东环路路口设点,交警引导车辆停靠检查,生态环境部门技术人员对车辆进行检测。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三大队程子航介绍,现场通过投射式烟度计量器,检测汽车尾气中颗粒物的含量,一旦有数值超标,这辆车就属于尾气排放超标车辆。

在近1个小时的整治行动中,共检测车辆7台,未发现尾气排放超标车辆。

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民警陈福湘提醒广大驾驶员,车辆在使用中,要注意对车辆进行定期检查、保养,使各方面部件齐全,尾气的排放都达到正常标准,在平时的检查中,一旦发现机动车排放超标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113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第90条,将对驾驶员处以200元罚款,不计分的处罚。

据了解,今年以来,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联合市生态环境局共开展28次联合执法行动,处罚驾驶排放检验不合格机动车上路行驶交通违法行为25起。

编辑:姜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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