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十堰市竹溪县发布《关于面向竹溪县公开征集老城区和老街区专项调查资源线索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关于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的意见》《关于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等文件要求,根据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北省老城区和老街区专项调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十堰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办公室《十堰市老城区和老街区专项调查工作方案》统一部署,扎实做好老城区和老街区现状调查,结合竹溪县实际情况,摸清城乡历史文化遗产家底,竹溪县将全面开展老城区和老街区专项调查工作,竹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现面向全县公开征集老城区和老街区资源线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1911年以前建成的,历史上建设集中的区域。重点调查在城镇形成和发展过程中起到重要作用、历史遗存丰富、历史风貌集中的片区等。
(二)1911年至1949年建成的,体现近代历史进程或成就的区域。重点调查老街巷、老广场、老校区、老厂区、老公园、老码头及重大历史事件发生地,历史风貌集中或承载社会公众情感记忆的片区等。
(三)1949年至1978年建成的,体现新中国建设发展成就的区域。重点调查老工业区、老矿区、老居住区、老广场、老校区、老公园、单位大院,以及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图书馆、影剧院、音乐厅、展览馆等文化设施及周边地区,历史风貌集中或承载社会公众情感记忆的片区等。
(四)1978年以来建成的,体现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成就的区域。重点调查老商贸区、老厂区、老校区、老港区,以及承载社会公众情感记忆的片区等。
(五)其他具有特殊历史意义、充分体现当代重要建设成就并形成广泛社会共识的区域,也可纳入调查范围。本次征集范围包含具有保护价值的片区、建(构)筑物和其他特色要素。
二、征集要求
为确保遗产线索信息的准确性与完整性,为后续保护和研究工作提供有力支持,请您在提供线索时,尽可能包含以下信息:
(一)详细地址(如XX街道XX路XX号、XX社区周边等);
(二)历史背景、形成年代及主要特色(如历史事件发生地、传统产业聚集区、独特建筑风格等);
(三)现存历史遗存情况(如古建筑、古树名木、老店铺、工业设施、古井、古桥、古驿、古关、古道、古码头、堡寨等需保护的历史建筑或特色保护要素);
(四)相关历史文献、照片、口述资料等佐证材料;
(五)线索提供者的姓名及联系方式(便于后续核实沟通)。
三、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2月1日止。
四、征集方式
(一)邮箱提交:将线索材料发送至2307329012@qq.com邮箱,邮件主题注明“老城区老街区线索+线索名称”。
(二)电话反馈:工作日8:30-18:00,欢迎拨打以下咨询电话反馈:
王文:18507283678
房亮:15722426489
五、工作要求
(一)线索提供者应保证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和客观性,不得虚构或伪造信息。
(二)线索涉及的个人隐私信息将严格保密,仅用于专项调查工作。
编辑:万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