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人才强企战略,进一步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与演艺业务专业化水平,房县风雅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县属重点国有企业)旗下全资子公司——房县风雅演艺有限公司,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6名专业演艺人员。本次招聘聚焦舞蹈、声乐、戏剧表演等方向,着力引进高素质专业人才,打造一支结构合理、技艺精湛的演艺队伍,为加强国有企业文化品牌建设、推动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人才保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公开报名、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公开招聘。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文化艺术事业,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协作精神;
3.身心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表演能力或创作能力;
4.年龄在25周岁以下(200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专业条件
1.学历要求:具备中专(含)以上学历,艺术类院校毕业或相关专业背景优先;
2.专业能力:
声乐类:具备良好的嗓音条件和演唱功底,能够胜任独唱、重唱等演出要求;
舞蹈类:具有扎实的舞蹈基本功和舞台表现力,熟悉一种或多种舞种;
戏剧表演类:具备良好的台词功底和舞台表现能力,有话剧、戏曲等演出经验者优先。
(三)其他要求
1.具备较强的学习能力和适应能力,能够接受演出排练安排和团队管理;
2.形象气质佳,身高比例协调,有责任心,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和敬业精神;
3.能够适应不定时排练、演出及节假日工作安排。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6年1月26日至3月6日
(二)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邮箱投递方式。应聘者须将以下材料扫描件(或清晰照片)按顺序整理为文件压缩包,发送至招聘指定邮箱(1253487698@qq.com),邮件主题统一命名为:“应聘岗位+姓名+联系电话”: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2.近期彩色一寸免冠电子照片;
3.个人简历(须包含教育经历、工作实习经历、专业特长、获奖情况等信息);
4.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关专业资格证书(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学籍证明或就业推荐表);
5.其他能证明个人能力、业绩或特长的材料(如演出视频、获奖证书、作品集等)。
6.报考人员须对所提交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或填报信息不实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及录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三)组织面试
根据岗位特点组织相应专业能力考核,如现场表演、作品展示、即兴创作等,重点考察综合素质、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及岗位匹配度。
(四)资格审查
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基本的政治条件、遵纪守法、职业素质、个人诚信情况,要突出应聘人员在反分裂反渗透斗争中的政治态度、政治立场、政治表现的考察。应聘者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录用:
1.提供的个人信息内容有虚假或隐瞒的;
2.有不良工作记录或信用记录的;
3.曾经有违法违纪行为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受过行政处罚的。
(五)体检与公示录用
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办理录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在正式入职前需提供三甲及以上医院健康检查证明(一般为基本检查,证明应聘人身体健康,无心脏病等基础病,可参加日常演出项目),因个人原因未按时提供健康证明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六)相关待遇及其他
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全程接受社会监督。经录用人员将与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其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等待遇均按照房县风雅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规定执行,年薪标准为7万—15万元。招聘各环节相关通知将通过短信或电话形式发布,请应聘者务必保持通讯畅通。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房县风雅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综合办公室
联系电话:0719-3223616
报名资料投递邮箱:1253487698@qq.com
本公告由房县风雅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房县风雅演艺有限公司
2026年1月22日

编辑:张正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