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6日,十堰丹江口市发布通告,新增违法停车执法取证设备,具体内容如下▼▼▼
为进一步加强丹江口市道路交通管理,优化道路交通通行环境,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出行安全、有序、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以及公安部查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相关规定,进一步提升辖区非现场执法工作,推进执法公开化,结合辖区道路交通实际,现将新增电子警察监控抓拍取证设备安装地点及抓拍路段进行公示:
一、新增违法停车执法取证设备路段
1、生产南路与饶家营路口,对该路口及路段的违法停车进行抓拍取证;
2、生产南路与港口路路口,对该路口及路段的违法停车进行抓拍取证;
3、生产南路汽车站门口路段,对该路段的违法停车进行抓拍取证;
4、生产南路与银都巷路口,对该路口及路段的违法停车进行抓拍取证;
5、生产北路滨馨小区门口,对该路段的违法停车进行抓拍取证;
6、生产北路与和平路路口,对该路口及路段的违法停车进行抓拍取证;
7、生产北路康居小区1栋,对该路段的违法停车进行抓拍取证;
8、生产北路与友谊路路口,对该路口及路段的违法停车进行抓拍取证;
9、车站路与丹三巷路口,对该路口及路段的违法停车进行抓拍取证;
10、三官大道原粉末冶金厂门口,对该路段的违法停车进行抓拍取证。
二、相关处罚
以上执法取证设备,将会对相关路口、路段上的所有违法停车行为进行自动抓拍取证,依法录入《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综合应用平台》系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驾驶证申领与使用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罚。
三、启用时间
上述所有执法取证设备,将于2026年2月20日0时启用。请广大驾驶人开车出行时,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自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共同营造安全、有序、文明、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编辑:万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