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楚风讯(十堰融媒记者 徐国文)近日,家住茅箭区二堰街道十堰桥村桃源御品小区4号楼的任先生向本报新闻热线8110110反映,家中频繁停水,物业公司要求他自费380元更换水表。因不认可这一说法,任先生拒绝更换。不料,在他外出期间,物业人员联系其未成年子女支付了300元更换了水表。任先生认为此举既不合理,也涉嫌侵犯消费者权益。

市民:水表位于公共设备间,质疑物业让未成年子女付款
任先生在张湾区做生意,两个年龄分别为16岁和8岁的孩子平时住在桃源御品小区。据他介绍,今年元旦前后,家中突然停水,经物业维修后暂时恢复,但不久后停水问题反复出现。
“找物业来看一次,能管一两天,后来一天要停好几次。”任先生说,他多次向物业反映,对方最终给出的结论是“水表坏了”,需要花费380元更换水表。
任先生对此并不认可:“水表装在小区的专用设备间内,又不是装在我家里。”他认为,位于公共区域的水表属于小区共用设施,维修责任不应转嫁给业主。
任先生表示,他曾要求物业尽快处理,保障正常供水,但此后很长一段时间,物业未再回应,孩子只能提桶到楼下打水度日。2月13日左右,他回家后发现供水已恢复,但恢复供水的过程让他非常不满。
“我问了孩子才知道,物业趁我不在家时联系了他们,由孩子支付了300元换了水表,还专门叮嘱孩子别告诉我,真的太气人了。”任先生气愤地说。
任先生表示,事后他多次向当地社区和茅箭区住建局投诉,但问题至今未解决。对此,他提出几点质疑:一是位于公共设备间的水表损坏,是否应由业主负责更换;二是物业称水表损坏却未提供相关证据;三是300元的报价是否合理;四是物业在家长不在的情况下让未成年子女支付费用,且叮嘱“别告诉爸爸”,这种行为是否合规,甚至涉嫌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与同意权。
物业:水表属个人设备,更换由其母亲主动交费
针对任先生的反映,记者前往桃源御品小区物业公司。一名工作人员对此作出解释。
“水表属于居民个人所有,损坏更换应由业主承担;其次,任先生家中的水表为小区建成时安装,至今已十余年,确实已损坏;至于水表价格,是由厂家定价为300元,我们按原价提供,未赚取差价。”该名工作人员说。
针对“物业未经同意擅自更换水表”的说法,该工作人员予以否认。“当时任先生不在家,是他母亲主动到物业公司请我们更换的,费用也是他母亲和孩子一起送来的。”
部门:直供水水表由供水单位负责更换,转供水需看合同约定
那么,小区水表更换到底应由谁负责?记者采访了多个相关部门及物业公司。
茅箭区某小区物业负责人苟先生介绍,他们小区的水表更换一般由业主承担,因水表已分户,属于业主个人设施。张湾区某小区物业负责人江先生说法类似,水表费用大致在200元至500元之间。
市城管委工作人员介绍,根据相关条例规定,小区采取直供水的情况下,由供水单位负责包括计量工具在内的供水设施的维护。
但该工作人员也指出,十堰多数小区采用转供水模式,情况有所不同。“对于转供水的小区,应依据业主与管理单位(物业公司或购房时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执行,或由双方协商确定。”
该工作人员还提到,目前我市正有序推进转供水改直供水工作,未来有望理顺此类责任划分。
编辑:董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