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对执行人员无故不接听电话问题开展专项整治的公告》。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推动“荆楚雷霆2026·十堰执行”专项行动纵深开展,切实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对执行办案人员无故不接听当事人电话问题开展专项整治,现公告如下:
一、集中整治时间
2026年3月至12月。
二、联络渠道
1.执行事务中心地址: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二楼执行事务中心(十堰市张湾区浙江路66号)。
2.执行人员及联络员联络方式:

3.联络员制度:为确保当事人来电“件件有回音”,十堰中院执行局建立并严格执行联络员制度,如执行人员外出执行未接听电话,可致电联络员由其做好来电登记与转办工作,并当日告知相关执行人员。执行人员接到登记信息后,将在2个工作日内主动回电当事人,确保当事人诉求及时得到回应。
三、监督举报渠道
当事人如遇公开电话工作时间长期无人接听、反映问题后未在规定时限内得到回电、执行人员态度恶劣或推诿扯皮、存在执行不公或消极执行等情况,可通过以下方式反映:
1.电话监督举报:十堰中院及十堰各基层法院监督举报电话:0719-8105772。
2.来信监督举报:来信请寄十堰市张湾区浙江路66号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督察室。
四、温馨提示
1.电话接听时间:工作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拨打前准备:
● 当事人身份证号;
● 当事人案件执行案号;
● 需要咨询的问题提纲。
3.防诈骗提醒:十堰中院所有诉讼费、案款收取均通过官方账户,从不要求转给个人。如接到自称法院工作人员的私人号码要求转账,请立即挂断并拨打监督电话核实。
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始终秉持司法为民宗旨,以更畅通的沟通、更高效的执行、更透明的监督,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欢迎社会各界对本院执行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编辑:万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