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武当山特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实施“五停”措施的通告

时间:2026-08-10 20:08 来源: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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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气象部门预报,受台风“白海豚”外围气流影响,预计我区8月10日夜间至12日有一次大雨到暴雨局地大暴雨天气过程,过程期间累计雨量100-150毫米,局地200毫米以上,最大小时雨强40-70毫米,阵风7-9级,极易诱发山洪、地灾等多重灾害风险,为做好防范应对工作,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特区防指研究,决定8月11日起在全区范围内有序实行“五停”措施,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1.景区停业。全区所有旅游景区(景点)、文保单位、露营地、户外游乐项目全面暂停对外开放;太和索道、景区旅游观光车队同步暂停运营。景区管理机构要加强巡查,做好滞留游客的转移安置和解释劝导工作。

2.公交、客运、水运停运。全区城乡公交线路、旅游专线、客运班车、包车(含旅游包车)停运;全区所有渡口、码头停止运营,运输船舶一律停航(除抢险救援船只外)。

3.在建工地停工。全区所有在建工地一律停工。施工企业组织撤离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对脚手架、围挡、塔吊、临时工棚等设施进行加固避险。山区、河道沿岸、低洼地带的施工营地、临时住所人员必须全部转移至安全避险区域。除承担应急抢险、防汛救灾、民生保障的施工任务外,严禁任何工地擅自复工、违规作业。

4.工业企业停产。除承担抢险救灾和保障社会基本运行任务的生产企业外,全区各生产企业一律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及时关停生产设备、排查安全隐患,严禁冒险组织生产作业。

5.教育培训、托管机构停课。全区暑期托育机构、校外培训机构暂停线下教学,户外研学、夏令营等户外聚集性活动一律取消。

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办事处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责任,细化管控措施、强化巡查督导,严查擅自复工、复产、开课、运营、营业等违规行为,确保“五停”措施落地落细、闭环落实。各企事业单位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主动服从应急管控安排,妥善做好人员安置、隐患排查、应急值守等工作。

十堰市武当山特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6年8月10日

编辑:张正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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