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到公租房钥匙,便在城市拥有了一处安稳小家。不少住户开始憧憬新家模样:规划家具摆放、挑选窗帘、阳台栽种绿植,期待开启烟火满满的居家生活。但舒心的生活,不止于屋内的方寸美好,更离不开和睦友善的邻里关系。入住公租房,请自觉遵守邻里文明公约,携手共建文明和谐的居住环境。
理性看待宠物饲养,避免扰民引发邻里矛盾
搬进新家后,不少家庭萌生了饲养猫狗等宠物的想法。公租房小区能否养宠物,也成为不少住户关注的热点。事实上,《十堰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2023通用文本)中对此已有明确约定:乙方不得在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内豢养猫、犬、家禽等妨碍公共秩序、影响环境卫生、带来噪音污染及对他人生活造成影响的动物和种植罂粟等违禁植物。
这一合同条款并非“无据可依”。2021年施行的《十堰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明确规定,“不得在机关、学校、医疗机构、集体宿舍等不适宜养犬的区域内养犬或携犬进入”。公租房小区人口密集、户型紧凑,邻里之间“隔墙而居”,宠物的叫声、气味、掉毛等问题极易被放大。合同中关于公共秩序、环境卫生、噪音污染的特别约定,正是基于公租房居住密度高、公共空间共享的现实考量。
从日常接诉情况来看,因养宠引发的邻里矛盾并非个例:有住户将犬只安置在楼道,不仅造成公共区域异味,更让居民出行存在被误伤风险;也有住户的犬只深夜或整日吠叫,严重干扰周边家庭中老人休息、孩子学习。
部分饲养人认为自家宠物温顺,不会造成困扰,但公租房并非独门独户的私人宅院,而是多户家庭共同生活的集体家园。温顺的犬只可能让怕狗的邻居不敢搭乘电梯,猫咪夜间跑动也会打扰楼下住户休息,个人的饲养喜好,不能凌驾于邻里的居住感受之上。
公租房是公共保障资源,不等同于私人房产。承租人在享受住房保障的同时,也肩负着维护公共秩序、尊重他人权益的责任。对饲养宠物作出合理限制或劝导,并非“不近人情”,而是以制度方式守护全体住户的共同居住利益。以理解换理解,以克制换安宁,让“安居之所”真正成为千家万户的幸福之家。
严控生活噪声,安静相处是最好的邻里体贴
公租房楼栋居住密集,隔墙为邻,夜间走动声响、清晨闹铃、午休时段装修,都容易激化邻里矛盾。
张湾区招商兰溪谷小区,楼上孩童跑动产生噪音,双方线上沟通反而加深隔阂,最终依靠社区上门调解化解问题;茅箭区惠泽公园1号,住户长期受楼上噪音困扰,多方协调无果后求助媒体。这些身边案例说明,噪音扰民绝非小事。
《十堰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明确,家庭及公共活动应当降低噪声,不得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公共场所休闲活动制造噪声劝阻无效、装修不遵守作业时限产生噪音污染,个人均会面临200元至500元的罚款。
舒适安宁的居住环境,需要每一位住户共同维护。晚归放轻脚步、日常降低动静,午休和夜间调小家电音量,举手之劳就能守护邻里和睦。
绷紧安全之弦,筑牢小区安全防护网
按照《湖北省公共租赁住房运营服务规范》及十堰公租房管理相关规定,承租人应当遵守消防法规,履行爱护房屋及公共设施、维护公共空间、消除安全隐患的义务。市保障房服务中心开展入户巡查时同步排查安全隐患,对问题下达整改通知;拒不整改的按规定处置,情节严重的将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房源。
一是严禁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飞线充电。按照管理规定,电动自行车及电池禁止进入居室、楼梯间、楼道门厅,严禁私拉电线飞线充电,仅可在小区指定区域停放、使用专用设备充电。2024年7月,市保障房服务中心入户排查发现,锦绣南山小区有承租人将电动自行车推至楼上充电。电动车室内充电起火速度快、浓烟毒性大,一旦发生火情,会迅速封堵楼道逃生通道,威胁整栋楼住户生命安全。
在此提醒广大租户,请将电动车统一停放至小区指定停车区域,使用专用充电设施充电,经劝导拒不改正的,保障部门可联合消防、公安依法处置。
二是严禁楼道、阳台堆放杂物,防范消防与高空坠物风险。楼道、走廊属于消防疏散通道,严禁占用堵塞通道、遮挡损坏消防设施,楼道内不得摆放鞋柜、纸箱、旧家具等私人物品。阳台不要堆放大量易燃杂物,阳台外缘禁止摆放花盆、杂物,规避火灾、高空坠物隐患。
2025年冬季安全专项排查中,工作人员重点检查楼道消防设施,清理阳台易燃杂物。对楼道堆物,将责令租户限期清理;逾期未清理,运营单位可代为清移,产生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公租房为数千户家庭提供了城市落脚的港湾。一套房子要成为温暖的家,离不开每一位住户的守护。楼道不堆杂物,起居多换位思考,这些细碎小事,彰显文明素养,也蕴藏着小区的烟火温度。
安居十堰,不止是有房可住,更要邻里和睦、暖心相伴。在这里,我们守护的不仅是一间住房,更是一份来之不易的安居归属感。(记者 郑静 谢楠)
编辑:黄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