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西县招聘17名辅警
近日,十堰市郧西县公安局发布《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因工作需要,郧西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巡特警辅警17人,协助从事应急处突、社会面巡逻防控、治安查缉等公安日常勤务工作,工作地点:郧西县城关镇、郧西县夹河镇、郧西县上津镇。
二、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应聘辅警应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热爱公安辅警工作,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责任心、保密意识强,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精神和服务群众意识,服从分配和安排;
3、高中(中专)以上学历,身高不低于170cm;
4、身体健康,体貌端正,面部无明显缺陷,无残疾、无纹身、口吃、重听、色盲,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同等条件下,退役军人以及有公安院校学习经历或者获得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称号的,优先录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辅警: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组织、参加、支持暴力恐怖、民族分裂、宗教极端、邪教、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参与相关活动的;
2.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有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行为的;
3.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被追究过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专门矫治教育(收容教养);
7.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9.在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内未经批准擅自离职或因个人原因辞去辅警工作岗位的;
10.曾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被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或退回受公安机关委托的机构的;
11.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2.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的;
13.有精神疾病史的;
14.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待遇保障
(一)工资标准
巡特警辅警月工资收入2800元起(其中基本工资2500元,绩效工资300元),拥有工龄工资,值加班费等,可免费食宿;
(二)单位负担社会保险每人每月1100余元,并随政策要求适时调整。
四、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招聘工作按照“公平、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实行统一报名、统一考试、统一聘用的办法。具体程序如下:
(一)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2026年9月29日至2026年10月16日17点30分截止;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须携带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退役证、学历学位证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彩色(露耳)照片2张,经当场资格审查合格后,填写《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报名登记表》。《登记表》填写信息务必真实、准确,不得隐瞒、虚报、伪造信息,一经查实,取消报名及聘用资格;
3、现场报名地点:请报名人员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郧西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301室(郧西县茂源液化气站对面),联系人王警官,联系电话:18986906463。
(二)考试
1、笔试:笔试为闭卷,内容为时事政治、公安基础法律知识、基本写作等。按招聘计划数1:3比例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面试人选,笔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全部进入面试。根据笔试、面试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
2、笔试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分别达到60分以上才算合格。
(三)体能测试与体检
对成绩合格人员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人选,组织开展体能测试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还需通过心理素质测评,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付;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体检或者体能测试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四)政审
考察政审参照招录人民警察政治考察的相关规定,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对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当体能测试、体检、政审不合格或应聘人员放弃出现空缺时,可以按照同一岗位笔试、面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并进行体能测试、体检、政审。
(五)培训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六)签订劳动合同
培训合格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度,派遣单位为十堰金光道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符合录用条件正式签订劳动合同。
其他未尽事项,由郧西县公安局、十堰金光道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五、相关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资格条件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或者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2、报考人员务必保持手机畅通,便于通知考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
3、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和考试费。
咨询电话:0719-8692730、15897852600、19721227500、18942185681 (微信同号)
咨询地址:郧西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门口旁边大厅
十堰市茅箭区人民医院招聘3人
10月12日,十堰市茅箭区人民医院发布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简章。
医道之本,在于济世救人、祛疾安良。医疗卫生事业肩负守护群众生命健康的重要使命,人才更是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核心驱动力。为进一步充实该院人才队伍,持续优化医疗服务能力,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才。
一、医院简介
茅箭区人民医院始建于1975年,是一所集医疗、预防、保健、教学、科研于一体的二级甲等公立医院,为茅箭区区域紧密型医共体牵头单位。医院建有医学检验、医学影像、心电诊断、病理、消毒供应五大资源共享中心,是武汉协和医院技术协作医院、北京市大兴区人民医院协作医院,同时为湖北医药学院、十堰市医药卫生学校教学医院。
医院新院区坐落于十堰城区林荫大道文秀路28号,紧邻火车站北广场,规划用地32亩,编制床位500张,总建筑面积约56000㎡。开设急诊科、神经内科、心血管内科、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内分泌科、消化内科、肾病内科、感染科、重症医学科(ICU)、普外科、泌尿外科、肛肠科、骨外科、神经外科、皮肤科、妇产科、中医康复中心、儿科、口腔科、公共卫生科、手术麻醉科、内镜中心、血液净化中心、医学影像科、超声医学科、临床检验科等30个临床及医技科室,配套建设P2实验室、临床基因检测扩增实验室。
医院配备1.5T核磁共振、通用64排CT、联影数字减影血管造影机(DSA)、四维彩超、富士电子胃肠镜、支气管镜、电子鼻咽镜、腹腔镜、宫腔镜、椎间孔镜等一批先进大型诊疗设备,能够充分满足临床诊疗、教学科研各项工作需求。
二、招聘岗位
结合医院业务发展实际,本次计划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共3名,具体岗位条件如下: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医疗卫生事业,事业心、责任心强,恪守医疗卫生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记录;
2.身心健康,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团队协作意识与敬业奉献精神;
3.具备良好的语言表达、沟通协调能力;
4.熟练掌握应聘岗位所需专业理论知识与实操业务技能,能够胜任岗位工作。
(二)麻醉岗位资格要求
1.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
2.普通高中起点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者优先;
3.持有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
4.持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从事本专业工作,取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5.拥有本专业进修学习经历者优先考虑。
(三)中医师岗位资格要求
1.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
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医学或针灸推拿学专业,持有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3.拥有中医临床相关工作经验,熟练掌握中医常见病、多发病规范化诊疗流程;
4.扎实掌握中医基础理论,通晓中医辨证施治、理法方药,熟练运用中药学、方剂学、针灸推拿等专业技能,可独立完成各类中医临床诊疗工作。
四、待遇
本次招聘为合同制用工,按国家相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五、招聘程序
1.网上报名
请应聘人员将个人简历及毕业证、资格证、执业证、规培合格证书等相关佐证材料,整理合并扫描为一个PDF文件,统一发送至招聘邮箱:292630526@qq.com。
邮件主题格式务必为:应聘岗位+姓名+学历+专业。
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10月31日,超出截止时间提交的报名材料视为无效报名。
2.资格初审及面试考核
医院人事科将依据招聘条件对投递简历开展资格筛选。经初审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我院将以电话形式另行通知面试时间、地点。参加现场面试时,请务必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执业及资格类证书原件,用于现场资格复核。未通过初审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3.入职体检
面试考核合格人员,需按医院要求参加统一入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医疗卫生行业相关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4.签约录用
经体检确认合格的拟录用人员,按规定与医院签订劳动合同,正式办理入职手续。
5.备注
应聘人员须保证提交全部报名材料真实有效,凡存在材料弄虚作假、信息不实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及录用资格。
六、联系方式
15571900520(王老师)
13636170408(肖老师)
七、医院地址:

(来源:郧西发布、十堰市茅箭区人民医院)
编辑:万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