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区城生活垃圾分类操作指南

时间:2019-07-20 15:57 来源:十堰广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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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城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以及设有非机动车和人行道的快速路、商业街、河道沿线、游园、广场等区域。

一、分类方法

采用“二分法”,即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

二、容器选择

宜设置“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双体果皮箱,容器规格、颜色在满足投放需要的前提下宜与周围环境形成和谐统一。

三、容器布置

城市道路主干道及人流量较大的次干道、河道沿线、游园、广场等,每间隔100米一200米设置双体果皮箱;背街小巷及设有非机动车和人行道的快速路等,每间隔200米一400米设置双体果皮箱;商业街等繁华区域每间隔50米一100米设置双体果皮箱。主次干道果皮箱由市级环卫管理部门设置,背街小巷及商业街果皮箱由辖区政府设置,河道沿线、游园、广场等由管理单位设置。

四、分类投放

提示市民、行人按照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分类投放。

五、分类收集

由各级环卫部门实行分类收集、定时清运。

六、宣传阵地

区政府及街办应在辖区公共区域设置公益广告等分类宣传阵地。商业街、公园、游园、广场等管理单位,应采用公益广告、宜传栏、展板等方式开展分类宣传,或采取适当方式提示市民按要求分类投放。

七、市民引导

街办、社区以及商业街、公园、游园、广场等管理单位,宜采用流动志愿者督导员、固定专职督导员等办法,在所管理的区域提示、督导市民按分类要求投放垃圾,纠正错误投放。在垃圾分类实施初期,可在垃圾桶、果皮箱上张贴“请按分类要求正确投放垃圾”等提示语,提示、鼓励市民按要求分类投放。

八、示范片区建设

区政府和街办应按《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2020年至少有1个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的要求,选择合适区域积极谋划示范片区。

编辑:黄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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