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检察机关发挥检察职能 服务优化营商环境

时间:2021-03-23 17:01 来源:湖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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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导检察人员把具体的办案工作放到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大格局中去推动,防止和克服就案办案、机械办案,防止‘办理一件案子、拖垮一个企业’。”2020年12月24日,省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要通过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最大限度减少执法司法活动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让执法司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让法治成为湖北发展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

近年来,省检察院持续抓好“鄂检十条”“新鄂检十条”等政策落实。全省检察机关积极为民企纾困解难,建立办理涉企案件“绿色通道”,确保“流程提速、监督提效”。全省三级检察院均成立了服务非公经济专项领导小组,层层压实责任,切实把服务民营企业发展各项任务落实到位。普遍建立与工商联、行业协会的联席会议、联合调研等工作机制,广泛听取企业诉求。

针对疫后重振中企业反映突出的问题,省检察院2020年先后部署开展了涉民营企业案件立案监督和羁押必要性审查、涉市场主体控告申诉案件清理和监督等专项活动,以更优质的检察供给提振企业恢复生产、创新发展的信心勇气。完善企业诉求反馈机制,发挥“12309”检察服务中心、检察室等平台作用,对控告、申诉和举报的信访件,7日内程序性回复达到100%。建立案件“繁简分流”机制,加强与法院的沟通,通过速裁或简易程序,最大限度减少当事人诉累等。

下一步,全省检察机关将紧紧围绕“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充分履职尽责。精准把握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落实“少捕”“少押”“慎诉”司法理念。广泛运用检察听证制度,充分化解矛盾、释法说理,借力智慧检务助推检察业务提质增效,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继续严厉打击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加大涉企诉讼活动监督力度,积极帮助企业提高法律风险防控能力,持续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中履好职、服好务。

强化司法办案,积极跟进市场主体需求变化,及时了解企业发展痛点、难点,提供“订单式”司法服务。

梳理市场经营和社会治理中存在的普遍性、深层次问题,从法律、政策、机制等方面研究提出解决办法,推动形成系统治理、源头治理长效机制。

加强协作配合。完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联动机制建设,实现涉企案件信息高度共享,形成互相监督、互相配合的良性工作机制。对于涉民营企业的劳资纠纷、工伤赔偿纠纷等群体性案件,加强风险评估,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和相关企业共同做好群众安抚和善后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对民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探索检调对接,积极推进人民调解、律师参与涉企矛盾纠纷化解活动,形成解决问题合力。

编辑:王沁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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