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导游防控指引

时间:2021-09-15 16:06 来源:省疫情防控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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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及时了解和掌握旅游目的地的风险等级,做好线路设计和预订等工作。

二、 应接种疫苗,接种疫苗后仍需注意个人防护。符合应检尽检对象人员定期接受核酸检测。每日进行自我健康监测,出现发热、咳嗽等可疑症状时,须及时就医。

三、 上岗前要核验游客健康码、通信行程卡。提醒游客做好个人防护,乘坐汽车等交通工具应全程佩戴口罩。到达旅游景区时,有序排队下车,防止人员聚集。

四、 做好游客在入住、购票、游览和就餐等环节的安全提醒,引导游客科学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

五、 注意个人卫生,避免用未清洁的手触摸口、眼、鼻,打喷嚏、咳嗽时用纸巾遮住口、鼻或采用肘臂遮挡。

六、 保持手卫生。接触污染物品后或就餐前,要及时用洗手液或肥皂在流动水下洗手,或用速干手消毒剂揉搓双手。

七、 尽量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不去人员密集、通风不良的场所。

八、 随团配备充足的防护用品。出团前应当配备数量充足且符合要求的口罩、体温检测设备、一次性手套和消毒用品。

九、主动宣传疫情防控知识,提醒游客落实“佩戴口罩、勤洗手,保持安全距离”等防疫要求。

十、做好个人防护。工作期间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口罩弄湿或弄脏后,及时更换。


编辑:黄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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