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七、医疗机构场所防控指引

时间:2021-10-21 10:51 来源:省疫情防控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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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制定工作总体方案和应急预案,明确工作责任主体,完善工作流程,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等。

二、 工作人员疫苗应接尽接,接种疫苗后仍需注意个人防护。符合应检尽检对象人员定期接受核酸检测。

三、 储备防护用品和消毒物资,规范消毒、隔离和防护工作,各部门密切协作,确保消毒、隔离和防护措施落实到位。

四、 完善网络挂号、预约就诊功能,并积极推广。

五、 设立体温检测点,对进入医疗机构的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和核验健康码,正常者方可进入。体温异常者转入发热门诊就诊。

六、 设立分诊点,分诊点具备消毒隔离条件和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做好预检分诊。

七、 加强院内感染防控,严格落实医疗机构分区管理要求,及时排查风险并采取处置措施,严格预检分诊和发热门诊工作流程,强化防控措施。医务人员严格按照相关防护等级规定做好防护。

八、 诊疗环境应通风良好。如使用集中空调,开启前检查设备是否正常运行,新风口和排风口是否保持一定距离,对冷却塔等进行清洗,保持新风口清洁;运行过程中以最大新风量运行, 加强对冷却水、冷凝水等卫生管理,定期对送风口等设备和部件进行清洗、消毒或更换。

九、保持病房(区)通风良好,空气流向由清洁区流向污染区,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建立空气负压病房或者采用循环风空气消毒机进行空气消毒。

十、医疗机构所有区域保持卫生干净整洁,加强医疗废物的管理,垃圾及时清运,并按常规进行物体表面及地面的清洁消毒。

十一、加强对重点部门(发热门诊、急诊、隔离病房等)环境的清洁消毒。

十二、做好就医人员的管理,尽量减少就医人员拥挤和聚 集,排队时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

十三、就医人员应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防护等级口罩,正确进行手卫生。

十四、医疗机构的随时消毒和终末消毒由医疗机构安排专人 进行,选择有效的消毒产品,采取正确的消毒方法,并做好个人防护,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做好技术指导。

十五、其他要求参照有关文件执行。

编辑:黄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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