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指引适用于湖北省的老旧小区、开放式小区、“三无"小 区、城乡结合部、城中村以及流动人口密集小区和农民公寓、集体宿舍、出租房屋、小产权房等小区式住宅的防控和管理。
一、小区管理
1、压实属地、部门、单位和个人“四方”责任,强化乡镇 (街道)和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网格化管理。健全党员、社区工作者、基层医务人员、民警、物业管理员、志愿者、各类社区自治组织和居民广泛参与的社区常态化防控工作队伍。基础条 件较好的小区,通过购买服务等措施,推动社区防控队伍职业化、专业化建设;基础条件较差的小区,要及时充实社区防控力量,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强化上下联动,明确职责分工,加快小区基础设施改造。
2、落实小区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制定社区疫情防控工作总 体方案和突发疫情应对工作方案(明确责任主体、健全组织体系、细化防控措施)。准备充足的防护物资(至少储备普通级别防护口罩、医用酒精/消毒剂、体温计等),保障工作人员日常工 作防护需求。设置应急处置区域,发现疫情后,及时按照《有疫情小区防控指引》进行处置。
3、 规范小区出入口管理。对进出人员坚持健康码必扫、体温必查、口罩必戴、可疑人员信息必录。封闭式小区,在保障消防安全的前提下,可临时封闭部分出入口;开放式小区应在保障消防安全的前提下进行封闭式改造,在改造完成前或不具备改造条件的,可釆取临时性围蔽措施实施封闭式管理,并尽量减少出入口。在小区所有出入口要落实“设备、设施、人员、防护和宣传"五到位。
4、 加强小区重点区域排查。要建立小区巡查队,定期对小区人员聚集和流动人口居住较多的区域进行重点巡视,特别是外来人员、入境人员的摸排,要建立台账,及时报告排查情况。督促居民养成外出佩戴口罩、非必要不串门、非必要不聚集、保持社交距离、加强室内通风消毒、勤洗手等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 同时加大对小区生活困难、既往患者等特殊群体的帮扶、政策宣传和心理疏导。
5、 推进小区环境整治和清洁卫生。优化小区居住环境,重点抓好小区居民点等重点场所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病媒生物防制等,做好住宅小区公共区域保洁消毒工作,建立健全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
6、 提供居民健康指导。开展培训和健康宣教,提高社区居民防范意识。建立老人、儿童、慢性病患者等特殊人群联系机制,有条件的地方可协调医疗机构等资源为其提供24小时电话或者线上咨询服务;为行动不便者提供必要的上门医疗服务。
二、 工作人员管理
7、 所有工作人员上岗前须核酸检测阴性,首选步行、骑行或乘坐私家车、班车上下班,如必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务必全程佩戴口罩,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车上物品。
8、 工作人员疫苗接种做到应接尽接,接种疫苗后仍需注意个人防护。符合应检尽检对象人员定期接受核酸检测。
9、 建立工作人员健康监测制度,每日对员工健康状况进行 登记,发现发热、呼吸道感染症状等异常健康状况时,及时报告和就医,不得带病上班。
10、 工作人员上岗必须时刻佩戴口罩(如非一次性口罩,每隔2 —4小时使用酒精消毒一次,确保防护效果),保持勤洗手、 多饮水,坚持在工作前、操作后、进食前、如厕后勤洗手。上班期间减少扎堆聊天,下班避免参加聚集性活动。
11、 工作人员尽量避免与具有呼吸道疾病症状的人员密切接 触,避免接触野生动物。对于集体宿舍,加强管理和宣传,做好防护。
12、 工作人员与小区进出人员交流和测量体温时,应双方佩戴口罩,保持一定距离,避免直接接触。
13、 摘口罩前后做好手部卫生防护,废弃口罩放入垃圾桶内,每天两次使用75%酒精或含氯消毒剂对垃圾桶进行消毒处理,尽量使用带盖垃圾桶。
三、 居民管理
14、 保持良好个人卫生,勤洗手,坚持在外出回家后,准备食物前,清理垃圾后,接触口、眼、鼻前后,照顾老人、儿童、 病患前后,拆快递后,进食前,如厕后或怀疑手脏时,应洗手或使用免洗手消毒剂。
15、 与其他人近距离接触或购买物品时佩戴口罩,与其他人不要有过多的交谈交流,减少聚集性谈话,减少小区居民聚集, 避免举行聚集性活动。
16、 做好居室通风换气,每日2 —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保持环境卫生,采取湿式清洁。
17、 尽量避免直接用手触碰公共设备或者设施表面,乘坐厢式电梯应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保持手卫生。
18、 平衡膳食均衡营养,适度运动,充分休息,保持心态平和、心情放松。
19、 不信谣、不传谣,避免不科学、不真实信息的误导。
20、 如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应侃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及时报告和就医。
编辑:黄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