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广电讯(全媒体记者 赵慧 通讯员 周龙健)近日,十堰市公安局张湾区分局黄龙派出所执勤民警在黄龙高速路出口开展盘查时,发现一辆白色丰田SUV轿车内运载有数十件烟花爆竹,民警立即将其叫停,并开展调查。
经查,驾驶人俞某准备将车内的烟花爆竹拉回竹山县双台乡进行贩卖,民警从车内共清点出25箱烟花爆竹,查获时,俞某嘴上还叼着一根点燃的香烟,如若香烟的火星落在车内发生意外,后果将不堪设想。
目前,俞某因涉嫌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被公安机关依法查处,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温馨提醒:
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规定,未取得烟花爆竹等危险物质运输、经营资格的单位及个人,严禁非法运输、存储、销售烟花爆竹,违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经营烟花爆竹需要取得相关许可,为构建平安社会,优化整体营商环境,请广大市民共同遵守有关规定。
编辑:李亚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