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广电讯(通讯员 林秀琼)为营造廉洁过节浓厚氛围,1月18日,十堰市经信局印发了《关于严明“春节”节假期纪律要求的通知》,对党员干部发出提醒,重申过节纪律,确保廉洁过节。
通知要求,党员领导干部要严以律己、率先垂范、以身作则,严格管好亲属、子女,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格遵守“十个严禁”, 严禁违规吃喝,远离红线,不碰底线;局党组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节日各项制度的落实,局机关纪委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畅通监督举报渠道,针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坚持“一案双查”,第一时间核查处置,加强执纪问责,持之以恒正风肃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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