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广电讯(全媒体记者 李璐)“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把它交到警察叔叔手里面……”这首耳熟能详的童谣,从小就教育我们要弘扬拾金不昧的传统美德。6月14日,派出所民警来到阳光小学,为一位拾金不昧的好少年颁发奖状进行表彰。
这位少年名叫何政烨,是张湾区阳光小学三年级九班学生。事情还要追溯到高考的前一天,何政烨在放学的路上捡拾到了一张身份证,他在原地等待十几分钟后还未找到失主,就返回家中把事情告诉了父母,妈妈通过细心的查看身份证上的出生年份,猜想可能是今年的高考考生,于是第一时间与何政烨一起把身份证交到派出所,希望民警能联系上失主。
经过调查,派出所的民警很快查到了失主,正是第二天就要参加高考的高三学生,身份证失而复得,失主被何政烨同学拾金不昧的行为深深打动。
6月15日,阳光小学德育处为何政烨同学送上荣誉证书,并号召全校师生向他学习,学习这种拾金不昧的优良品质,将传统美德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成为社会栋梁之材。
编辑:董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