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有奖!十堰一地发布公告,最高奖2万元

时间:2023-10-22 14:01 来源:郧阳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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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郧阳区发布关于有奖举报盗采矿产资源违法犯罪线索的公告,最高奖励2万元。

全文如下:

为保护矿产资源,鼓励群众检举揭发,严厉打击盗采矿产资源违法犯罪活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湖北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十堰市绿松石资源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省安委会关于印发<开展集中整治盗采矿产资源违法违规行为工作方案>的通知》有关要求,从即日起在全区范围内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盗采矿产资源违法犯罪线索,并实行有奖举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重点征集以下盗采矿产资源及提供相关条件的违法犯罪行为线索

(一)未取得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的;

(二)以生态修复、地质灾害治理、边坡治理、重点工程建设等名义盗采矿产资源的;

(三)擅自启封已关闭取缔矿井、废弃矿井和潜入已停工停产矿井盗采矿产资源的;

(四)在山区、林地、浅层矿露头区等特殊区域盗采矿产资源的;

(五)利用厂房、住宅院落等场所为掩护从事盗采矿产资源的;

(六)明知是盗采矿产资源仍然收购、存放、运输、加工、销售盗采矿产品等协助行为,以及为盗采矿产资源和协助行为提供土地、经营场所、设施设备、水电、民用爆炸物品等条件的。

(七)党员、干部及有关工作人员监守自盗、发现私挖乱采而置若罔闻或背后支持私挖乱采矿产资源或在矿产资源保护管理工作中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二、举报方式

举报人可通过以下途径方式进行举报:

(一)拨打公开举报电话举报。区矿山整治指挥部办公室信访举报组举报电话:0719—7228387;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4小时举报电话:0719—7232844;区应急管理局24小时举报电话:0719—7232848;市生态环境局郧阳分局24小时举报电话:12369;市公安局郧阳区分局报警电话:110。

(二)向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应急管理、水利和湖泊、公安、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城市管理执法等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以电信方式或通过来访、信函等方式进行举报。

三、奖励办法及有关要求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举报人客观、如实提供有关信息,经查证属实的,参照《郧阳区矿产资源及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试行)》,按照下列标准奖励举报人:

(一)提供上述行为相关信息、线索的,奖励500元

(二)区自然资源、应急管理等执法部门根据举报信息经查证对被举报对象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或区纪检监察机关对被举报对象作出纪律政务处分决定的,奖励2000元

(三)根据举报信息经查证被举报对象涉嫌犯罪,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奖励20000元

举报人同时符合两项以上奖励条件的,按照其中金额最高的单项颁发奖金。

结案后,由处理部门向区矿山整治及环保突出问题整改工作指挥部书面报告,指挥部办公室向举报人兑现奖金。

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要认真遵守受理处理举报信息线索应当严格保密等工作纪律,采取措施保护举报人不受非法侵害。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郧阳区矿山整治及环保突出问题

整改工作指挥部

2023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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