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广电讯(全媒体记者 刘嘉辉 通讯员 夏鑫垚)1月17日,记者从十堰市城管执法委获悉,为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我市发布2024年度城区非居民用户用水计划,城区非居民用户若超出用水计划,最高按2倍价格收取水费。
记者了解到,此次用水计划覆盖范围为:城区(含郧阳区)使用城镇公共供水水源,月用水100吨及以上的非居民用水单位。
用水计划按照《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工业与生活用水定额(修订)的通知》,和各用水单位近三年用水量及节水潜力分析制定。
纳入计划用水管理的非居民用水超定额(计划)累进加价的水量分为三档,具体分档水量和加价标准如下:
第一档水量为用水计划(含)以内用水,执行非居民用水价格标准,即不加价;
第二档水量为超用水计划50%(含)以内的用水,按非居民用水价格标准的1.5倍收取水费;
第三档水量为超用水计划50%以上的用水,按非居民用水价格标准的2倍收取水费。
其中,超计划累进加价仅涉及自来水水价,不包括污水处理费和各种附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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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计划用水指标清单
编辑:万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