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发布中心城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

时间:2024-01-24 14:10 来源: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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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3日,市民政局发布十堰市中心城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21—2035年)。

规划范围与规划期限

规划范围十堰市中心城区,规划面积758平方公里。

规划期限:至2035年。

规划对象

本次规划养老服务设施包括机构养老服务设施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两类。

机构养老服务设施:根据《养老机构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66号),指为老年人提供全日集中住宿和照料护理服务的设施,如养老院、老年养护院等。本次规划新增养老机构名称均为暂名。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指为老年人提供膳食供应、个人照顾、保健康复、娱乐和交通接送等日间服务的设施,如养老服务综合体、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等。

规划目标

机构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目标:老年人设施中养老院、老年养护院应按所在地城市规划常住人口规模配置,每千名老人不应少于40床。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目标:养老服务综合体按15分钟居住生活圈全面覆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按5-10分钟居住生活圈全面覆盖。

规模预测

到2025年中心城区老年人数量23.79万人,机构养老床位数达7136张。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18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达92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达222个。家庭养老床位7136张。

到2035年中心城区老年人数量40.51万人,机构设施床位目标总量为16205张,其中市级1500张,区级2100张,街道/镇级12605张。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47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96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达785个。家庭养老床位16204张。

总体规划布局

规划总体形成“三边六级”的养老服务设施体系。三边:即以老年人为服务中心,从床边、身边、到周边。六级:机构设施分为市级、区级、街道级,社区设施分为老年服务综合体、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

机构养老服务设施总布局:

中心城区机构设施规划市级设施3处、区级设施7处,街道/镇级设施48处。其中,市级现状设施1处、正在建设1处、新增1处;区级现状设施4处,新增3处;街道级现状设施21处,新增27处。

茅箭区现状区级机构设施1处,规划区级养护院1处。茅箭区现状街道级机构设施5处,街道级养老院4处。

张湾区现状区级机构设施1处,规划区级养护院1处。张湾区现状街道级机构设施10处,街道级养老院15处。

经开区现状区级机构设施1处,规划不新增区级设施。经开区现状街道级机构设施2处,规划街道级养老院2处。

郧阳区现状区级机构设施1处,规划区级养护院1处。郧阳区现状街道级机构设施4处,街道/镇级养老院6处。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总体布局:

养老服务综合体规划布局按照15分钟居住生活圈服务半径和国土空间规划人口分布,规划布局48个。结合医疗设施布局,每个至少配置30张康复床位,建筑面积1050平米以上。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依据十堰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居住区和现状居住人口分布,按照10分钟居住生活圈服务半径设置1个,每个设施服务1.5万-2.5万人,服务半径500—800米,覆盖居住区域约0.32-0.5平方公里。中心城区规划布局196个,其中,茅箭区44个,张湾区83个,经开区14个,郧阳区55个。每个社区至少设置1个。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根据城市用地发展,结合现状居住人口分布和实际需要,按照5分钟居住生活圈服务半径设置1个,每个设施服务0.5万-1.2万人,服务半径300—500米,覆盖居住区域约0.08-0.18K㎡。拟规划布局785个社区居家养老站,其中,茅箭区177个,张湾区336个,经开区54个,郧阳区218个。

编辑:张红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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