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广电讯(全媒体记者 陈松林 通讯员 付培成)日前,十堰市水利和湖泊局发布《十堰市河湖违法问题举报奖励办法》,引导社会群众积极参与幸福美丽河湖创建工作。
据介绍,《十堰市河湖违法问题举报奖励办法》是在现有的河湖管护长效体制机制基础上,制定的一项补充机制,旨在进一步强化河湖监管,发动社会舆论和群众监督,鼓励和引导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幸福河湖共同缔造。
市水利和湖泊局河湖长制科副科长张康介绍,接受举报的河湖违法和不文明行为主要包括十堰范围内非法侵占河道、非法采砂、在河道内私搭乱建、河岸两边乱堆乱弃和其他严重影响河湖水生态环境的行为。
需要提醒的是,举报实行实名制,在调查核实后,将视情况给予奖励,对举报人信息会予以保密,请广大市民积极参与河湖违法和不文明行为的有奖举报,共同维护身边的幸福美丽河湖。各级政府执法人员,水利、生态环境监管工作人员,聘用的河湖保洁员、监督员的正常职务行为,不予奖励。
举报电话:0719-8116319
举报邮箱:十堰市河湖长制办公室 syhzbgs@163.com
编辑:李亚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