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广电讯(通讯员 叶建雄)热烈祝贺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龙门小学被十堰市公安局授予“2021年度内保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2021年,龙门小学在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及相关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牢固树立“安全高于一切,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全面强化落实安全管理责任,认真推进网格化管理、安全防范建设达标行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安全宣传教育工作,顺利通过十堰市公安局考评,荣获十堰市“2021年度内保工作先进集体”。近日,校长郑晓利欣然从学校法治副校长(区公安分局民警)张梦婷手中接过了奖牌。
近年来,龙门小学认真贯彻省、市、区安全工作精神,加强内部管理,狠抓治安防范,积极推进人防、物防、技防“三位一体”防控网建设,深化平安校园建设。一是领导重视,学校内保工作有序有效开展。把安全工作作为学校的重要工作来抓,逢会必讲安全,时刻警示、提醒全校教职工重视安全工作,将学生的安全放在心上,层层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严格奖惩。二是加强安全教育宣传,切实提高全校师生安全意识,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三是从人防、物防、技防入手,构建“三位一体”校园安全管理机制,为学生安全保驾护航。四是加强家校联系,齐心协力保障孩子安全成长。五是落实各类应急预案,反应迅速;处理安全事故,及时到位不拖拉。六是加大与相关执法部门的联系力度,聘请区公安、市交警六大队、区消防救援大队、区城管、环保等方面的人士担任有关专题教育的辅导员,为学生讲授法律法规知识、社会公德、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环保等知识,加强学生遵纪守法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
校长郑晓利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学校将继续坚持“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方针,严格执行各项安全制度,对师生的安全教育工作天天抓、周周抓、月月抓,力争把学校的平安创建工作做得更好,更有成效。
编辑:陈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