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广电讯(全媒体记者 李姿瑾 通讯员 丁子钰)日前,有卷烟零售户林先生反映,放假期间,家中的孩子在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上涂鸦,导致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损毁,请问应该怎么办?
十堰市烟草专卖局回复: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持证人在有效期内遗失或者损毁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应当及时提出补办申请。申请人提出除新办申请外的其他类型申请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申请表;(二)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变更许可证的,还应当提交与变更事项相关的证明材料。因此,林先生需要带齐相关材料,及时提出补办申请。在取得新证后,应当将其悬挂在显著位置并妥善保管。
编辑:龚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