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广电讯(通讯员 孙玉霞)“少年强则国强,少年进步则国进步,希望同学们与法同行,学好知识。”11月14日,在郧阳区实验中学升旗仪式上,副校长张学发向同学们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连日来,郧阳区实验中学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系列宣传活动,引导广大师生及家长充分认识到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重大意义,营造良好的教育发展环境。
为促进活动的有效开展,学校成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制定详细的宣传方案,把学习宣传纳入学校常规工作,将活动落实到每一个班级,开展到每一位学生,宣传到每一个家庭,用法治力量护航青春。
活动中,各班利用班会课,以“一个都不能少”为主题,帮助学生树立法律意识,自觉接受九年义务教育,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八(2)班的同学们精心设计了手抄报,多角度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让学生明白了享受九年义务教育是每个孩子的权利,每个孩子都应该接受教育,成为祖国需要的人才。
同时,学校将《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相关知识融入到校园文化建设中,利用学校宣传标语、电子屏等进行展示。教务处还拟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在各班级微信群中宣传,与家长携手构建家校共育环境,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编辑:陈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