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加大技改项目支持力度,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市经信局关于对《关于提振市场主体信心推动经济稳健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相关政策的解读
十堰广电讯(全媒体记者 陈林 通讯员 李德志)1月5日,市政府办印发《关于提振市场主体信心推动经济稳健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出台十六条政策(详情),帮助市场主体打通人流、物流、信息流、资金流存在的堵点。本篇对“聚焦项目建设加大投资”中相关政策进行解读。
一、政策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1. 加大对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争取,支持中小企业加大项目投资力度。
2. 持续落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十堰市支持新一轮先进制造业技术改造若干政策的通知》相关政策,支持推动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免费为工业企业开展数字化技改诊断。
3. 加大制造业领域各类国家、省级试点示范企业培育,采取“免申即享”方式对重点试点示范企业予以奖励。支持制造业绿色低碳发展,对上年度新获得省级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
4. 支持企业加大技改投资力度,市级财政继续安排4000万元“产业升级专项资金”,按照10倍放大规模,持续开展“产业升级贷”业务办理,按照年化2%标准给予贷款企业贴息。
二、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主要支持哪些事项?
2020年12月21日,省政府印发《支持新一轮企业技术改造若干政策》,加大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技改项目力度,有效期暂定3年。根据《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每年度专项资金申报工作指南,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重点对技术改造、贷款贴息、揭榜挂帅、创新平台、数字产业化、首台套设备购置、诊断平台、试点示范、晋级提能、数字经济等10类项目予以支持。
目前,省级《支持新一轮企业技术改造若干政策》已实施两年,由市经信局根据省经信厅通知要求,组织各县市区经信部门和企业进行申报。2021年、2022年,我市分别获得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支持资金9085万元、7364万元,极大的促进了企业技术改造和转型升级,推动了我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三、如何开展数字化技改诊断工作?
为进一步推动企业数字化转型,加大对企业数字化技改智力支持力度,促进企业从设备单项应用向集成联网应用、创新应用、设计开发与生产联动协同等智能化生产方式迈进,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十堰市支持新一轮先进制造业技术改造若干政策的通知》,在全市开展工业企业数字化技改诊断咨询服务。
通过公开遴选具备相应资格和能力的数字化服务商,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工业企业开展“一对一”免费诊断服务并出具诊断报告。受诊企业通过自愿报名、现场调研、在线问卷调查等形式确定,原则上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为主。
诊断服务机构按要求组织开展数字化诊断工作,并为企业出具诊断报告,及时向市经信局提供受诊企业的诊断报告和诊断服务工作确认单。同时对受诊企业开展满意度问卷调查,由县(市、区)经信主管部门负责收集汇总后报市经信局。
四、以“免申即享”方式支持的试点示范企业(项目)有哪些?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十堰市支持新一轮先进制造业技术改造若干政策的通知》(十政办发〔2021〕38号)文件精神,市级财政对上年度新获得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原省级支柱产业细分领域隐形冠军(示范企业、科技小巨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原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智能制造、“两化融合”或“互联网+”类、工业设计中心等试点示范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补20万元;对上年度成功创建省级工业设计研究院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补200万元。对获得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大数据试点示范项目、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5G+工业互联网”试验工厂、制造业单项冠军、智能制造、服务型制造、绿色工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制造业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新型工业化示范基地、制造业创新中心等试点示范企业(项目),主要由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奖励,市级财政不再重复支持。对市级财政支持的试点示范称号类企业,按照“免申即享”的原则,免提交申报材料,以省级部门相关文件作为安排资金的依据。
同时,为支持制造业绿色低碳发展,加快推进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助力我市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建设,按照“免申即享”的原则,对上年度新获得省级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
五、办理“产业升级贷”的条件和流程是什么?
(一)“产业升级贷”贷款政策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十堰市支持新一轮先进制造业技术改造若干政策的通知》(十政办发〔2021〕38号)和《关于印发<十堰市市级“产业升级贷”管理办法(试行)>通知》(十财产发〔2021〕347号)文件精神,对申请办理“产业升级贷”的企业,根据企业的经营规模、技改投入、资金需求、偿债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贷款额度和期限,按照新型政银担风险分担机制的规定,单户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银行实行优惠利率,市财政按照年化利率2%标准给予贷款企业贴息。
(二)申请条件
在十堰主城区(茅箭区、张湾区、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十堰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符合条件的制造业企业。申请贷款时有已投入或正在投入或计划投入技术改造和转型升级的项目,同时符合银行贷款、担保公司担保条件的企业。
(三)办理流程
1. 申请推荐。企业自主申请产业升级贷,通过区级经信部门核实后,填写《十堰市“产业升级贷”推荐表》(一式三份),并附项目核准备案、营业执照复印件到市经信局办理推荐。
2. 银行和担保公司受理。企业自主选择能办理“产业升级贷”的银行,持审核后的《十堰市“产业升级贷”推荐表》到银行和担保公司提交申请和相关资料,银行和担保公司独立按程序完成调查、审查、审批后,企业和银行签订《贷款合同》,担保公司和企业签订《委托担保协议》、《反担保合同》等,银行和担保公司签订《保证合同》。
3. 银行放款。合同签订后,银行在3日内将贷款发放至企业账户。
4. 贷款贴息。企业获得贷款后按期结息,市经信局会同市财政局每年3月集中对上年度专项贷款审核贴息额度,报请市政府审核同意后,拨付企业贴息金额。
编辑:李晓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