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振市场主体信心 推动经济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解读
十堰广电讯(全媒体记者 陈林 通讯员 龚庆)1月5日,市政府办印发《关于提振市场主体信心推动经济稳健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出台十六条政策(详情),帮助市场主体打通人流、物流、信息流、资金流存在的堵点。本篇对推动经济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进行解读。
一、深化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改革,推行“五证同发”审批模式。
工业园区内新增工业用地一律实行“标准地”出让,鼓励引导工业项目“退城入园”,共享园区配套基础设施,实现产业集聚发展,促进资源集约高效利用。实施工业园区区域性统一评价,将园区内原由企业承担的规划环评、水土保持、矿产压覆、地质灾害、洪水影响、文物保护、地震安全、气候可行性等8项评价费用改由工业园区承担,实现评价信息共享互认,减轻企业负担。
推行“五证同发”审批模式,对确定了建设内容、规划条件明确、建筑结构相对简单或采用标准化方案设计的企业投资备案类工业项目(危化项目除外),在招商阶段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利用土地挂牌出让到签订出让合同的间隙,同步进行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和施工图审,完成施工许可审查,当日在同一窗口、一次核发项目设计方案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不动产登记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为项目落地提供便捷高效的审批服务,助力企业项目早开工、早建设、早投产。
二、鼓励通过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工矿废弃地再利用的方式融合农村一二三产业。
鼓励各地大力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依据国土空间规划,以乡镇或村为单位,对“空心村”、废弃宅基地和工矿用地等低效建设用地进行全域国土综合整治,可在腾退的建设用地指标中安排一定比例用于支持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用地。
三、对列入省优先发展产业目录的工业项目,以及医疗器械、药品、防护品等工业项目,在不低于土地取得成本的情况下,可按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标准的70%确定出让底价。
2021年8月,湖北省自然资源厅公布了《湖北省产业用地目录和用地标准》,对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制造装备、高端新材料三大产业方向的49类项目重点优先供地,同时还确定164类其它优先类用地项目,如智能汽车关键零部件及技术、智能网联汽车、新型疫苗、精准与智慧医疗、北斗导航产品等。
对于列入湖北省优先发展产业目录的工业项目和生产医疗器械、药品以及防护品的工业项目,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可按照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但不得低于土地取得成本。
四、对符合条件的工业企业,在原用地范围内增加厂房及配套设施、开发利用地下空间,容积率不设上限,不再增收土地出让金。
鼓励工业企业实施“零地技改”,在不改变土地用途、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安全生产的前提下,对工业企业在原用地范围内增加厂房及配套设施、开发利用地下空间的,容积率不设上限,并且不再增收土地出让金。
五、鼓励工业企业利用老旧、废弃、空闲的工业厂房、仓库等兴办国家支持产业、行业,可实行继续按原用途和土地权利类型使用土地的5年过渡期政策。
鼓励工业企业盘活存量土地、房屋等资产,利用老旧、废弃、空闲的工业厂房、仓库等兴办国家支持的产业、行业,如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文化产业、旅游休闲服务、康养、电子商务快递物流以及制造业与文化创意、科技服务业融合发展等。符合上述条件的,可实行在五年内继续按原用途和土地权利类型使用土地的过渡期政策。
六、鼓励在停车场(位)等现有建设用地上设立他项权利建设充电设施,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利用现有建设用地新建充电站的,可采用协议方式办理供地手续。
鼓励在现有停车场(位)等现有建设用地上设立他项权利建设充电设施。通过设立他项权利建设充电设施的,可保持现有建设用地已设立的土地使用权及用途不变。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利用现有建设用地新建充电站的,可采用协议方式办理供地手续。
七、下调竞买保证金,新出让土地可按不低于底价的10%确定竞买保证金,允许银行出具保函代替竞买保证金,允许企业按照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在一年内且预售前分期缴纳土地出让金。
下调竞买保证金比例,将新出让土地的竞买保证金缴纳比例下调至不低于出让底价的10%,并允许企业以银行保函代替竞买保证金。同时调整分期缴纳土地出让金的首付比例,将土地买受人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一个月内,应缴纳不低于成交价款60%的首期土地出让金下调至50%,余款可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在一年内且房屋预售前分期缴清。
八、探索实行“预告登记转让”制度,对未完成开发投资总额25%以上的出让土地,支持按照先投入后转让原则,依法依规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应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25%以上。探索实行“预告登记转让”制度,就是对未完成开发投资总额25%以上的出让土地,可以按照先投入后转让原则,可由转让双方先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再依法办理预告登记。待开发投资达到转让条件后,再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
工业标准地出让 五证同发典型案例:
“一日办结”“十证同发” 茅箭区工业项目建设审批再提速
十堰坤钰渝明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车用LNG气瓶设计装配项目,建设地址位于十堰市茅箭区胡家工业园,该项目总用地面积约50亩,项目建成达产后可实现年产值约4亿元,年产车用LNG气瓶产品3万台,将是茅箭区汽车配件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促进项目早日落地,茅箭区的“店小二”们靠着韧劲把服务做到了极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茅箭分局会同区行政审批局、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区发改局、区执法局、市区住建局等部门形成联动机制,结合企业自身情况召开多次联席会议,梳理拿地就能拿证的审批流程,利用该项目土地挂牌出让至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公示期的时间间隙,倒排工期全面做好审批前准备工作,将原本需要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办理的规划设计方案和施工图审查、不动产权籍调查等手续提前同步筹备完成,实现了企业在拿地当日即可领取到《规划设计方案审定通知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不动产权证书》《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项目备案证》《建筑工程安全监督通知书》《十堰市建设工程监督管理登记备案证》《抗震设防要求的确定》《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挖掘城市道路三合一审批》等“十证”,确保了项目早开工、早建设、早投产,为茅箭区经济高质量发展赋能。
竹山县首例“拿地即开工”项目实现“八证同发”
2022年5月22日,湖北易飞复合材料有限公司项目经理玉乐到竹山县政务服务中心申请办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手续。该局了解到该项目基本情况后,立即成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队”,工作人员提前介入、上门指导服务,协助企业办理图纸审查、质量安全登记手续。线下安排专人通过电话、微信、QQ、现场教学等方式为企业提供政策咨询和个性化指导,线上帮助企业填报申请资料,进行全程网上帮办,仅用3天时间,8个证件(项目备案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项目设计方案审查意见书、质量安全报建、施工图设计审查合格书、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不动产权证)全部办结,并送到企业手中。湖北易飞复合材料有限公司负责人对该县相关部门联动集成服务赞不绝口,表示“过去办证,企业围绕政府转。如今办证,政府围绕企业转,还送证上门,真是服务到家了!”
竹山县“拿地即开工”由原来部门等企业上门、各自为政、串联审批、分步实施,转变为提前介入、无缝衔接、“并联+容缺”审批 ,一步到位,为项目开工节约跨度用时5个月以上,大幅节省了企业时间和跑办成本。目前“拿地即开工”全部审批流程已实现网上办理,将审批环节由原来的8个减少至2个,审批材料由24件减少至5件,办理时限压缩至3个工作日,彻底改变过去企业办理各种证照依次审批、多环节、来回跑、耗时长的“老大难”问题。
编辑:李晓静